隆阳区林业局转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禁止毁林种植“三七”破坏森林资源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7-3-/2019-011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隆林发〔2019〕3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1-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特别是林地资源的保护,遏制毁林种植“三七”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上升势头,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下发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禁止毁林种植“三七”破坏森林资源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开展梳理排查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加盖电子公章于2019年1月4日17:30前上报至隆阳区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慧,联系电话:3039951,邮箱:1547932702@qq.com。)
附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禁止毁林种植“三七” 破坏森林资源的通知
隆阳区林业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