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工贸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5466330-1-/2020-1201005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保工贸发〔2020〕16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01
保山工贸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项目引进工作,建立科学量化的评估机制和规范高效的审批机制,推动园区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保山工贸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申报。拟进入保山工贸园区投资建厂的企业,应在园区投资促进局指导下填报《保山工贸园区企业入园申请表》,如实报告企业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商信息、经营业绩、投资规模、建设计划、生产效益、政策需求、真实性承诺等。
二、初审。园区投资促进局收到拟入园企业填写的《入园申请表》后,及时组织园区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园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对项目是否符合园区的产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是否达到园区入驻的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和技术,企业所需生产要素是否能够保障等方面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对拟与园区国资公司合资合作的项目,需征求园区财政分局、国资办的意见。
三、考察和评估。对初审通过的企业,园区投促局及时组织进行专门考察和评估。考察以网络媒体查询、实地考察、多方面了解等为主,评估根据《保山工贸园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管理办法》组织事前评估,最后形成考察评估报告。考察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工商信息、经营规模、经营业绩、投资规模、建设计划等;
(二)对方提出的政策要求;
(三)拟选址土地、厂房情况;
(四)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视企业情况确定,拟与园区国资公司合资合作的企业均需要进行);
(五)项目评估得分情况。评估指标包含14项,分项评价计分后统计综合得分,基础分满分为100分,加分项25分,总分为125分。根据项目综合得分评定出优(90≤综合得分)、良(80≤综合得分≤89分)、中及以下(综合得分≤79分)等次。
招商项目评估指标及计分标准表
序号 |
考核指标 |
总分值 |
占比 |
招商项目 |
评分标准 |
评分部门 |
1 |
项目所属产业政策类别 |
5 |
5% |
鼓励类3分;其他允许类2分;园区主导产业2分。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园区经济发展局 |
2 |
投资强度 |
10 |
10% |
(1)≧1250元/㎡(固定资产投资占比需≧80%); (2)工业项目原则上一次性完成建设,如需分期建设的,首期投资额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 |
(1)达到或超过指标,得10分; (2)达到或超过指标的80%,得8分; (3)达到或超过指标的50%,得5分; (4)低于指标的50%,得0分。 |
|
3 |
单位产值 |
10 |
10% |
≧5000元/㎡ |
||
4 |
单位税收贡献 |
10 |
10% |
≧100元/㎡ |
||
5 |
能耗 |
10 |
10% |
通过衡量项目能耗情况和企业采取的节能措施进行评价。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
6 |
环保准入 |
10 |
10% |
通过衡量项目废水、废气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项目的环境兼容性进行评价。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园区生态环境分局 |
7 |
安全生产 |
8 |
8% |
通过衡量投资项目固有的有毒有害危险因素,及其对项目建成投产后,对项目安全生产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园区应急管理局 |
8 |
企业基础 |
5 |
5% |
(1)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存款、资产证明及自有物业情况等,2分; (2)企业经营良好,过去3年均处于盈利状态,主导产业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3分。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园区投资促进局 |
9 |
企业诚信 |
5 |
5% |
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评价情况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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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团队能力 |
2 |
2% |
(1)公司管理高层拥有丰富的管理实战经验,核心人员曾在知名企业任职,1分; (2)具有出色的财务管理团队,建立了健全的财会管理制度,0.5分; (3)团队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才,0.5分。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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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科技创新与研发能力 |
8 |
8% |
(1)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已申请认定在公示中,3分; (2)已成立相应的研发机构,具备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5分; (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占用工人数10%以上,或项目带头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1.5分; (4)拥有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分,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2分。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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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业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
9 |
9% |
(1)行业地位占5分:世界500强5分,国内500强、央企4分,行业百强3分,企业拥有知名商标2分。 (2)市场占有率情况占4分。 |
根据具体情况得分,足额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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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资规模 |
8 |
8% |
标准:投资总额≥0.2亿元; 评分:0.2亿元≤投资额≤1亿元,3分;1亿元≤投资额≤3亿元,5分;投资额≥3亿元,8分。 |
根据具体情况得分,足额8分。 |
园区经济发展局 |
14 |
加分事项 |
25 |
25% |
(1)总部搬迁项目加8分; (2)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加5分; (3)科技创新能力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并成果转化的研发团队人数占总用工人数30%以上,或项目带头人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加5分; (4)具备该行业产业链优势地位的企业,加3分;具备全产业链进驻园区能力的企业,加2分; (5)符合园区发展政策导向的,加2分。 |
根据实际情况评分 |
园区投资促进局 |
15 |
一票否决事项 |
- |
- |
(1)项目属淘汰类或限制类的; (2)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引入; (3)经园区环保分局初步审议,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项目; (4)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需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无法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 |
- |
- |
四、协议草拟。对各部门初审后基本同意入园且考察评估后评估得分为优、良的招商引资项目,由投资促进局与对方协商草拟入园投资协议。
五、报批。投资促进局将考察评估报告和协议初稿报管委会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管委会主任审批,重大项目和涉及费用减免、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的项目,根据《保山工贸园区党工委议事与决策规则》提交班子会研究。
六、签约。园区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协议初稿交法律服务机构提出意见,定稿后由园区管委会主任或者分管副主任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投资协议。
七、实施。招商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后,由投资促进局通知园区相关部门和国资公司,协调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同时跟踪服务,确认开工开业时间,审核协议内容落实情况。年终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八、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