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公安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 索引号
- 05466330-1-/2020-1102001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1-02
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公安分局系保山市公安局的直属分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确定聘用后与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作风优良、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三)18-30岁(限男性);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降低;
(五)持有C1及以上驾照,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身体健康,身高1.65以上,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七)保山市内户籍;
(八)公安院校毕业者及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曾被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法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1日17:30;
2.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公安分局204办公室(隆阳区汉庄镇汉庄街子农贸市场旁);
3.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和近期免冠5分照3张(蓝色底板),现场报名,不得替报。
(二)笔试
考试由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采取适应岗位性笔试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试
10米×4往返跑、2000米跑步,体能测试标准执行招录人民警察标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择优录取,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月薪2000元;试用期满,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待遇从优。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875-2880175;18887556518
保山市公安局工贸园区公安分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