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工贸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 索引号
- 05466330-1-/2019-0926001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19号、74号、87号、9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按财务内控制度实施。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保山工贸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咨询服务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意邀请贵公司作为合格服务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保山工贸园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咨询服务。
2.采购编号:TRZBC2019-93
3.采购内容:
3.1根据工贸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方案、《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考核指标》等要求,对工贸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编写试点园区验收指标达标工作方案,并指导保山工贸园区委员会推动园区内企业完成《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定量标杆值》的达标工作。
3.2指导工贸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根据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通知安排,组织试点园区验收材料,并配合工贸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完成验收答辩相关工作。
4.项目服务地点:保山工贸园区。
5. 编制周期: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按照计划启动项目工作,2020年国家知识产试点园区验收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6.标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包,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7.采购预算:¥16.00万元。
8.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
9.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服务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证书)或其他组织证书,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 服务单位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的相关事项;
2. 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须为服务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服务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模块中对应查询内容进行查询,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服务单位若为企业的,请提供服务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下载的信用报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4.服务单位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请提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模块中进行查询,提供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5.服务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询价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提出的询价申请;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服务单位报名时须提供:
1.询价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3.法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鲜公章);
5.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
1.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须按要求提供),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服务单位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询价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2.公章:指备案的行政公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四、报名时间:2019年09月 27日至2019年09月 30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8时0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报名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报名并同时领取询价文件或致电0875-2147689索要电子文档。
五、报价回函
1.报价回函请按《询价回函文件》格式打印或填写、打印,由企业负责人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回函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装订成册,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鲜公章,密封袋正面注明询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及采购人全称。未按以上要求制作的报价回函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回函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 1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回函密封后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送至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报价回函提交截止时间当天提前1个小时接受询价回函文件,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回函文件将被拒绝;若有变更将与书面形式通知各参与询价的服务单位。
六、报价要求
1.各服务单位须就采购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的一次性报价,各服务单位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实力自行报价,报价回函文件必须密封提交。
2.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单位:元),所报单价、总价均应包含涉及本次采购所有服务内容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报告方案及材料的编制费、项目咨询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管理费、税、费、风险等的所有费用。即:凡属该项目询价、报价回函文件中涉及的或者是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必需的各项费用,以及服务单位为完成本次采购而漏报的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服务单位所报的总报价或相应分项的单价中。
3.请各服务单位按照《询价采购回函文件》格式填写,报价表包含所有税、费,一经确定成交,采购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七、成交原则:
成交原则:在符合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条件下,合理低价成交。
八、相关费用
1.采购代机理机构服务费:一经成交,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并按照2000.00元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单位应自行承担在投递报价回函文件中自身发生的相关费用;
2.询价文件费用人民币:400元/份;
3.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整。
九、询价保证金及询价文件费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 1.询价保证金的缴纳:服务单位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服务单位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服务单位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
供应商在参加询价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询价公告全部内容;询价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一、其它事宜
采购单位: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地址:保山工贸园区青堡路南段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75-8995859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