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主体职权职责及执法依据

索引号
01525727-1-/2022-0325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03-25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三)法定代表人:段云锋;

(四)单位地址:隆阳区兰城路584号城建大楼;

(五)邮政编码:678000

(六)投诉举报电话。0875-3067000

二、主要行政执法依据

依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办发[2019]71号)中所划分的职责,统一行使隆阳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

法规、规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实施细则》 《建筑隔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