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索引号
01525727-1-/2021-071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7-13

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统计报送行政执法情况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现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情况

住建局现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现有执法人员53人,其中公务员4人,工勤2人,事业单位47人,全部通过云南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

根据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完善相关办事指南信息,保持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管理,并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经多次调整,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处罚事项278项,行政检查事项32项,行政确认事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项。

2020年,行政执法案件数189件。行政许可方面,全年行政许可72项,具体为《燃气经营许可证》20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7消防验收34个、城镇污水排污污水管网许可审批1行政处罚方面,全年处罚3起,罚款金额31.72488万元。行政检查方面,全年开展建筑企业、燃气经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企业行政检查114出动700余人次查出各类问题隐患766()下达各类限期整改通知书126份。

二、规范行政执法的经验做法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制度。按照国家、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的部署,建立并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保山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隆阳区的相关的规定,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隆阳区住建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据、程序和监督方式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将行政执法数据录入系统和上传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科学分解住建局的行政执法职权,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本部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云南省的统一部署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并开展考核工作。

(二)梳理执法依据,规范管理。一是认真梳理职权。根据住建部门工作职能,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文件的规定及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并具有普遍约束力、可反复使用的文件,都进行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发布都按要求上报备案。

(三)严格行政执法公示制。一是制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办法》,明确公示内容、公示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二是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救济渠道信息、上年度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数据统计信息;三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程序。

(四)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制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程序启动、调查与取证、审查与决定、送达与执行、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监督与责任等内容;二是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图片、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五)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成立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法治审核委员会,明确法治审核委员会机构及职责、性质与任务、审理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二是制定《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人员名单汇总表》、《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法治审核人员名单》、《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职责;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立足便民利民,规范许可。围绕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在开展业务中,落实一次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办事指南规范化,更新置换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指南,先后完成了行政审批流程图编制和办事指南(简易版)置换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舆论氛围不够浓厚。目前广大群众受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方式和做法的影响,加之法治宣传不到位不普遍,执法工作中注重执法不注重普法,使得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误解、抵触心理,遇到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从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行政执法的创新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能力不足。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四、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让更多的企业、单位和群众了解行政执法的流程和相关规定,提高社会参与、配合行政执法的意识,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学习其他单位经验,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三)抓实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案例学习,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