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救济渠道信息公示

索引号
01525727-1/20230705-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住建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职责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3-07-05

  一、监督电话:0875-3067000

  二、申请行政复议: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十日内,向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诉讼: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向隆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