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000201806090033 号举报件调查核实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05466330-1-10_Z/2018-0613001
发文机构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6-12

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于2018年6月9日23:00接到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000201806090033 号举报件,举报人反映:“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盛家村有家宏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医疗废物),从旁边经过,这家公司烟囱里冒出的都是黑烟,同时还能闻到臭味,(一般是傍晚开始焚烧)”的问题。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园区环保分局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按照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投诉件办理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保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盛家村桥头一组,距离城区约20公里,占地面积10亩。建设规模为3吨/日,采用热解气化焚烧处置工艺。主要工程设备包括:日处理3吨的热解气化焚烧系统(包括焚烧炉A炉、B炉、二燃室等)和尾气净化系统,以及配套的收运、贮存、污水处理、清洗消毒、办公生活设施。现有5辆医疗废物运输车,主要负责运输保山市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内卫生院、等级医院等医疗部门的医疗废物,隆阳区包括中心城市医院、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卫生室所有乡镇诊所在内的医疗废物。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一)举报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工贸园区环保分局环境执法人员于2018年6月10日19时25 分到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这家公司烟囱里冒出的都是黑烟”问题: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焚烧炉废气排放口排放黑烟。

“同时能闻到臭味”问题:经核实企业医疗废物焚烧时会产生少量氯化氢等气体,废气在除尘器前有少量溢出,加之焚烧的医疗废物中含有含氯消毒成分,挥发刺激性气体,在车间可闻到异味,厂区外未闻到异味。

综合现场调查核实情况,投诉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二)环境违法行为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核查,执法人员发现:企业2018年6月10日18:00-19:00时间段在线监测数据为:氧含量(干)17.89%,颗粒物(折算值)50.46mg/m3,SO2(折算值)57mg/m3,NO(折算值)143.33mg/m3,NO2(折算值)0mg/m3,NOx(折算值)219.78mg/m3,CO(干)178.84mg/m3,CO(折算值)686.29mg/m3,CO折算值超过100mg/m3的排放标准限制。

三、原因分析

(一)焚烧炉废气排放口排放黑烟问题:由于近期保山进入雨季空气湿度大,A、B炉在转换启动时需要提升温度,投放助燃油(柴油)超量。加上设备超负荷运行,二燃室送风不够,在提升温度时导致燃烧不充分,A、B炉转换启动时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出现3到5分钟的黑烟。

(二)CO折算值超过排放标准限值问题:企业设备自2009年10月运行至今,老化严重,长时间满负荷运行,造成B炉炉门变形、内盖耐火泥部分脱落,密闭性不好,设备在负压运行中,有空气吸入,造成氧含量高,因此CO超标排放。

四、办理情况

(一)针对焚烧炉废气排放口排放黑烟问题: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为:1.严格控制助燃油(柴油)的投放量和二燃室送风量,确保在启动时充分燃烧。2.加大二燃室送风量,确保二燃室燃烧充分。3.及时更换除尘器布袋。4.加强管理,完善操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从细节上严格管控和要求。

(二)针对CO超标排放问题:园区环保分局已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B炉,限于2018年6月17日前修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案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园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大对保山宏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现场监察力度,责成企业按规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