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索引号
05466330-1-02_Z/2017-0322001
发文机构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3-22

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

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进行公示,使社会团体和公众对规划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同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团体和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团体和公众的监督。本次为第一次公众参与,待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

一、工贸园区规划概况

规划四至范围为:北至南城大道、东至东山,南至云保高速,西至东河和云保高速,规划用地范围为52.27平方千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41.79平方千米。保山工贸园总体定位为:“东南亚大通道重要经济节点,保山经济发展引擎,生态智慧产业示范园区。”

近期2020年发展目标:工贸园区工业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紧紧围绕五大产业“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纺、生物资源加工”,进行招商引资建设,全力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园区GDP高速增长。带动保山“四县一区”全面发展。加快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打造全市经济增长新引擎。

远期2030年发展目标:提升产业的发展层次和国际竞争力,完善配套设施发展,积极推动工贸园区的综合化发展;形成生活便利、舒适、环境优美的社区环境;整体绿化覆盖率超过35%,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发展。逐渐建设成为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活力产业新城。

该规划的实施建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对合作区周围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本次规划工贸园区内,新建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设计,并将现有的合流管道逐步改造为截流式或分流式。规划的工业园内的废水由各工厂企业应提高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回收的废水。各工厂企业应对废水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规划在园区西侧外围设置污水处理厂,园区内的污水自东向西排放,经污水厂处理后排放。雨水系统集中排放至东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垃圾填埋场;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处理,不进入垃圾处理厂。工厂企业对垃圾进行粗加工,无公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中主要由大量建筑碎料和一些无害的废料组成,其中的一部分物料可以充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适宜作为低洼地的填埋覆土。总之,通过各项治理措施的实施,最终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目前该规划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规划的实施涉及和影响所在区域公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行公众参与,使公众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得到反馈;使政府管理部门决策科学化;使规划更完善和合理,从而有利于发挥规划的综合、长远效益。

二、保山工贸园区总体规划管理单位

实施单位:保山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国际数据产业园

联系人: 余玮玮 电 话:0875-899708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昆明理工大学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 邮政编码:650093

联系人:李彬 电话:0871-65369380 传真:0871-65369380

E-mail:292447601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立足于规划进行环境背景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划方案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制定。

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影响分析与评价,分为宏观与中观两个层次分析。宏观层次包括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合理性分析,中观层次包括规划环境影响与风险分析、规划发展社会影响分析以及累积影响分析。

在编制报告的同时进行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于该规划以及规划环评的意见及建议。

最终综合上述研究成果进行规划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建议及区域发展环境管理对策。

(2)评价重点

本次规划环评重点为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评价及环境资源承载力分析等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工贸园区建设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工贸园区建设的益处是;

3、你认为该工贸园区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4、你认为该工贸园区建设产生的影响主要在那些方面;

5、该工贸园区建设完成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工贸园区建设的态度如何,如果您不同意该工贸园区的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您是否同意该工贸园区在该场址建设,如果您不同意该工贸园区在该场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8、您认为该工贸园区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或请提出您认为有效的处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规划范围为保山工贸园区规划区内可能受到规划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日期为环境信息公开后7天以内,即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8日。

保山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