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贸园区2020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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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330-1-/2021-0708001
发文机构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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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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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08

 

为加强财政整体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保山市工贸园区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了项目自评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了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完成了园区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财政支出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现将园区整体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自评情况上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组织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办法的通知》》(保工贸财预〔2018〕75号),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保工贸财预〔2021〕91号)。二是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自评工作。

(二)重点绩效评价情况。一是积极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我局要求预算单位将所有项目预算资金均申报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并对预算单位41个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批复,金额达3749.98万元。二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园区财政分局在总结分析以往年度工作经验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基础上,结合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预算单位开展了以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监管、预算基础管理为内容的综合绩效考评和重点项目评价工作。三是深化改革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我局要求预算单位对招商引资广告宣传、市政道路绿化管护、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3个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金额达8988.25万元。

(三)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我局根据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工作重点围绕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三保”责任落实情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决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八个方面,进行了针对性评价与自查自纠,并注重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绩效考评工作档案,形成自查报告材料。

二、自评综合情况

对照《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文件,通过自查自评,园区管理综合绩效自评得分为89.2分。

(一)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分16分,自评分16.0分。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分12分,自评分12分。)

2020年园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完成22364万元,为年初预算19288万元的115.9%,超序时进度15.9个百分点,自评得分12分。

单位:万元

月份

完成数

序时进度任务数

完成率

得分

1

2666

1607

165.9%

1.00

2

3303

3215

102.7%

1.00

3

4752

4822

98.5%

0.99

4

5600

6429

87.1%

0.87

5

7627

8036

94.9%

0.95

6

8972

9644

93.0%

0.93

7

9904

11251

88.0%

0.88

8

10860

12858

84.5%

0.85

9

11696

14466

80.9%

0.81

10

12630

16073

78.6%

0.79

11

13819

17680

78.2%

0.78

12

22364

19288

115.9%

1.00

综合评定

12.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分4分,自评分4分。)

2020年园区财政政府性基金完成118309万元,为年初预算27797万元的425.6%,超序时进度325.6个百分点,自评得分4分。

(二)收入质量考核分12分,自评分12.0分。

1.收入质量静态指标(考核分8分,自评分8分。)

2020年度园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13万元,为年初预算15120万元的106.6%。其中税收收入13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1%,静态指标≥80%,绩效自评得分8分。

2.收入质量动态指标(考核分4分,自评分4分。)

2019年度园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4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19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6%。

2020年度园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1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3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5.1%。

收入质量动态指标=当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上年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85.1%-82.6%=2.5%≥2%,绩效自评得分4分。

(三)“三保”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分12分,自评分12.0分。

1.保工资完成率(考核分4分,自评分4分。)

园区财政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定工资、津补贴政策、确保各项工资性支出及时足额兑现落实,年内本地区没有出现拖欠工资发放和未经批准的津补贴发放情况。

指标得分=(实际保障数1548万元/按国家和省定政策应保障数1548万元)×4=4(分)

2.保运转完成率(考核分2分,自评分2分。)

园区财政按照勤俭节约、合理保障、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确定园区运转经费标准,确保不出现机构难以运转的情况。

指标得分=(实际保障数1965万元/按地方公用经费基本定额应保障数1965万元)×2=2(分)

3.保基本民生完成率(考核分6分,自评分6分。)

园区财政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执行,优先保障省与各地签订责任书中的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指标得分=(实际保障数223万元/按国定和省定政策应保障数223万元)×6=6(分)

(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考核分12分,自评分8.0分。

1.存量资金静态指标(考核分4分,自评分4分。)

2020年度园区当年财政存量资金3188万元占当年财政支出140673万元的2.3%。

某县(市、区)存量资金静态指标得分=(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大值-某市县区该项指标)/(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大值-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小值)*4=(7.5%-2.3%)/(7.5%-2.3%)*4=4分。

2.存量资金动态指标(考核分4分,自评分4.0分。)

2020年度财政存量资金3188万元,较2019年度财政存量资金10627万元减少7439万元,存量资金动态指标=(3188-10627)/10627=-0.70。

某县(市、区)存量资金动态指标得分=(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大值-某市县区该项指标)/(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大值-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小值)*4=(0+0.70)/(0+0.70)*4=4分。

3.部门预算结转结余指标(考核分4分,自评分0分。)

2020年度园区财政部门预算结余147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57.2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920.39万元,较上年结余资金932.92万元增加了544.74万元,自评得分0分。

部门预算结转结余指标=某县(市、区)当年截至本月底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某县(市、区)上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477.66/23296.83=6.3%

某县(市、区)部门预算结转结余指标得分=(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大值-某市县区该项指标)/(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大值-县市区该项指标最小值)*4=(6.3%-6.3%)/(6.3%-4.0%)*4=0

(五)国库库款管理考核分12分,自评分7.2分。

1.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考核分3分,自评分1.2分。)

库款余额相对水平指标=本月末库款净额2003万元/年度内月平均库款流出金额1115万元=1.8高于目标区间0.3,自评得分1.2分。

2.库款保障水平(考核分5分,自评分2.0分。)

库款保障水平=(月末库款净额2003万元-未出库的公开置换债券金额0万元)/年度内月均库款流出金额1115万元=1.8高于目标区间0.3,自评得分2.0分。

3.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考核分4分,自评分4.0分)

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截至考核月末年度内累计置换出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总额6200万元/(截至考核月末年度内累计收到上级转贷入库的置换债券资金总额6200万元+上年结转的置换债券资金总额0万元)=1;自评得分4分。

(六)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考核分16分,自评分16分。

1.政府债务率(考核分6分,自评分6分)

(1)一般债务率(考核分3分,自评分3分)

园区财政一般债务率=(一般债务余额17000万元/债务年限5年/一般公共预算可偿债财力17000万元)=20.0%<100%,自评得分3分。

(2)专项债务率(考核分3分,自评分3分)

园区财政专项债务率=(专项债务余额66850万元/债务年限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偿债财力66850万元)=20.0%<100%,自评得分3分。

2.利息支出率(考核分4分,自评分4分。)

(1)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考核分2分,自评分2分。)

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一般债务利息支出5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2万元)×100%=1;自评得分2分。

(2)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考核分2分,自评分2分。)

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专项债务利息支出8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63万元)×100%=1;自评得分2分。

3.偿债率(考核分6分,自评分6分)

(1)一般债务偿债率(考核分3分,自评分3分。)

园区财政一般债务偿债率=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6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00万元)*100%=3.5%;自评得分3分

(2)专项债务偿债率(考核分3分,自评分3分。)

园区财政专项债务偿债率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309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400万元)*100%=4.4%;自评得分3分

(七)预决算公开考核分10分,自评分10分。

保山市工贸园区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在规定时限内公开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率达100%;公开程度细化,本级支出功能分类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公开;公开及时,在预决算批复20日内公开;公开内容真实,不存在虚列支出科目、虚列支出金额的情况,自评得分10分。

(八)推进财政资金统筹考核分10分,自评分8分。

保山市工贸园区行政区划内无托管乡镇,无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以上两项自评得分8分。

2020年度园区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230万元占当年基金收入131665万元的3.2%,低于30%,自评得分0分。

2019年度园区当年辖区内财政部门未出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经司法部门、纪检部门或上级财政部门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现象。

三.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分局绩效总体评价

(一)绩效评价工作结果及运用

一是将重点项目评价报告反馈项目实施单位,要求预算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材料;二是将部门综合绩效、重点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将部门预算与绩效考评结果有机结合,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对各部门予以优先支持或继续支持,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对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调减项目预算。

(二)存在的不足

园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有待加强学习;二是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基础薄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在预算支出全过程和项目管理中很好的执行,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把预算绩效管理体现在预算支出的各个环节;三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加强绩效管理基础建设。一是围绕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各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指标体系,促进规范管理。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强化绩效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各界重视支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领会实质精神,确保园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2.探索考核方式方法的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绩效管理省、市、区、部门联动机制,将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对关键绩效指标实行季度、月度的监控和信息反馈,将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督办完成情况、平时基础管理工作情况有机结合,实现从单一的年终考核向全年平时数据收集、跟踪进展、绩效评价的转变。

3.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继续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特别是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方面的重点项目支出,可建立“专家库”“第三方中介库”和“指标体系库”,并从中选取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专家评审工作,提高评价质量。

4.完善考评结果应用机制。一方面,将绩效考评结果继续公开,提高考评结果的透明度,督促各部门增强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将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送管委会,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探索和建立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加大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结合力度,促进财政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