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盛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索引号
- 05466330-1-/2020-0630006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6-30
(惠民殡葬补助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保政发〔2015〕40号)、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81号)和《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对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在隆阳区殡仪馆火化的,即免收基本殡葬费用(火化费、运尸费、3天内遗体保存费、1年内骨灰临时寄存费),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1000元(殡仪馆代为发放)。对7个重点治理村(社区)外的居民实行火化的,园区再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600元;进入公墓安葬或骨灰堂永久性存放的,除财政供养人员和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对一般群众给予2000元补助,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2500元补助。
(二)项目管理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全年预算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隆阳区殡仪馆基本殡葬费用和发放惠民殡葬补助。2019年减免基本殡葬费用、遗体火化补助和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共计219.2615万元,其中兑付基本殡葬费用、遗体火化补助费用177.0615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2.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年初绩效申报项目,从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预算历年及2019年基本殡葬服务费、遗体火化补助、惠民殡葬补助共计350万元,2019年拨付殡仪馆费用和发放2019年惠民殡葬补助共计2192615.00元,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5年至2018年12月,遗体火化减免人数1272具,减免资金177.0615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2.2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至2018年12月,遗体火化减免人数1272具,减免资金177.0615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2.2万元,惠及221户家庭,其中普通居民205户,低保户13户,特困供养人员1户,重点优抚对象2户。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为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丧属家庭丧葬费用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基本丧葬费用进行了减免,同时对进公墓或骨灰寄存堂的给予惠民殡葬补助。
3.满意度指标
普通对象受助满意度为95%,农村低保对象受助满意度、特困供养人员受助满意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受助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一是2018年预算2019年的基本殡葬服务服务费资金全部拨付殡仪馆,因殡仪馆采取按年结算制度,所以2019年拨付的资金截至2018年底,导致实际减免资金使用量偏小;二是预计2019年全面启动殡葬改革,但未启动。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因未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非火化区5个社区的居民在自愿选择进入公墓或骨灰堂的数量有限,只涉及遗体接运、遗体火化、火化证费用、遗体抬移费和遗体常规消毒费用等少数几个项目,导致实际补贴资金小于预算资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力度;街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保证符合减免件的对象及时获得减免。
二是公开透明殡葬补助政策,加大对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保工财预〔2020〕66号)的文件要求,对照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对2019年惠民殡葬补贴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逐项进行自评,得分为9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