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再评价报告

索引号
05466330-1-/2020-0214004
发文机构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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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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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9-20

委托单位名称:保山市财政局(章)

评审机构名称: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章)

目 录

一、园区基本情况1

(一)园区概况1

(二)园区预决算批复情况5

二、绩效自评情况5

(一)绩效自评概述5

(二)绩效自评结论6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6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6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7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8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9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9

(二)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10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11

(一)投入指标分析11

(二)过程指标分析11

(三)产出情况分析12

(四)效果情况分析14

六、存在问题15

七、建议16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17

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综合

绩效再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保山市财政局文件《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的相关要求,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接受保山市财政局委托,于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对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综合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园区基本情况

(一)园区概况

保山市工贸园区位于市政府所在地隆阳区,距市中心约10公里,与保山青阳新城区融为一体,是云南省61个省级工业园区之一。园区总体规划面积为60平方公里,遵循“产城融合、产业引领、创智创新、错位发展”的理念,按照“一轴串联、三廊镶嵌、一核统领、五片相生”的空间布局,以点轴带动、多元复合、低碳永续“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为目标,大力发展轻纺、电子信息及大数据、现代物流、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资源加工等产业。其中,规划10平方公里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业集聚、共建共享”为原则,以互利合作为核心,以共建平台为基础,以承接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为抓手,由各县(市、区)与保山市工贸园区共建隆阳电子信息园、施甸装备制造园、龙陵硅精深加工园、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园、腾冲机电产业园五个“园中园”。“园中园”的规划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配套、推动全市优势产业集群集约发展,成为全市工业发展又一重要增长极。

1.园区主要职责

园区发展建设实行“市属市管、市区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党工委和管委会统一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及其所托管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领导园区党的工作,负责园区及其托管乡镇党的各方建设工作。

(ニ)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范围,按照与隆阳区签订的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辖区内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权限。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区工作的方针、政策。

(四)制定工贸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旋。

(五)制定工贸园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政策。

(六)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负责组织团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和群众工作。

(七)负责入园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九)负责区内的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十ー)负责辖区内的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十ニ)负责园区BT、BOT运营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品流通、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方针和政策。

(十四)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做好园区配套专业市场、服务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园区贸易合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置7个机构(正科级)即:党群工作局(加挂企业党建办公室牌子)、政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加挂保山市规划局工贸园区分局牌子)、国土资源局(加挂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工贸园区分局、保山市工贸园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牌子)、财政分局、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工贸园区环保分局等。

财政分局主管园区的财政工作,主要负责财政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等工作;根据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财政发展规划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并组织执行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定期向园区管委会、上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相关的管理和监督措施;负责组织基础设施和软环境配套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做好资金筹集调度,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负责监管与财政资金有关的财务活动;负责各项非税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分局共设置两个独立核算机构,即保山市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永盛街道办事处,人员编制为94名(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41名)。永盛街道办事处编制为66名(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36名);保山市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为28名(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5名)。

3.年度发展目标

2018年,园区将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招商、服务企业等工作,确保完成2018年发展目标。2018年力争实现托管区生产总值30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托管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6.66%;实现工业总产值103.5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02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工业增加值28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5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亿元,同比增长11%;实现园区内企业,上缴税金总额8.1亿元,与2017年持平,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4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非电工业投资28亿元,同比增长12%。

(二)园区预决算批复情况

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隆阳区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隆阳区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根据2018年保山市工贸园区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6532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园区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703万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当年财力安排125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6082万元,上年结转安排4094万元,调入资金安排299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96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万元); 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0000万元;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7317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 〕107号),保山市工贸园区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相关业务人员为成员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落实了项目自评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了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作组织落实情况。一是2018年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办法的通知》(保工贸财预〔2018〕75号),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保工贸财预[2019]50号)。二是成立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 171号)文件,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运行综合自评工作重点围绕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三保”责任落实情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决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八个方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等级为“良”,自评得分为83.25分。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

4.《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

5.《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保工贸发〔2014〕77号)

6.《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管理办法》

7.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

结合本次绩效再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本次绩效再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

收集与园区财政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再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报表资料、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财政运行基本情况、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结合园区财政实际情况制定再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绩效再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实地评价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综合满意度及其他与评价相关的信息。

4.问卷调查

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园区财政运行情况,发现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实施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园区财政实施效果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数据分析

依据财政的预算申报、预算批复下达文件,评价园区财政运行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园区财政是否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将园区财政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园区财政运行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保山市工贸园区实际情况,对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再评价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10个二级指标、23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权重为10%,由“预算配置”1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园区财政分局预算完整性、预算编制科学性。

“过程”指标,权重为35%,由“预算执行、预算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园区财政分局预算收支完成、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结余变动等预算执行情况,及管理制度健全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绩效自评等预算管理情况

“产出”指标,权重为30%,由“预算收支情况、收入质量、国库库款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4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园区财政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长情况,收入质量情况,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库款保障水平、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等国库库管管理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情况。

“效果”指标,权重为25%,由““三保”责任落实情况、履职效益、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构成,主要考核园区财政分局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监督、行政效能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达到的效果。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再评价得分为78.08分,评价等级为“中”,具体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1: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0.00

10.00

100.00%

过程

35.00

25.64

73.30%

产出

30.00

21.20

70.70%

效果

25.00

21.24

85.00%

100.00

78.08

78.08%

(二)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1.评价程序完整性不同

保山市工贸园区自评工作围绕着《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文件相关要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仅以形成工作小组的形式,主要由预算股负责完成,未制定相应的自评考核指标体系,无实施过程自评工作完整的痕迹资料,自评工作程序简单;绩效再评价通过前期调研、设计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现场数据采集核实、问卷调查等工作流程开展评价工作,工作流程紧凑完整。

2.评价的内容范围有所不同

绩效自评仅从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三保”责任落实情况、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国库库管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预决算公开、推进财政资金统筹这8个方面进行定量的分析评价,绩效再评价结合了定量和定性指标,在自评定量指标的基础上,设置了预算配置、预算管理、履职效益、满意度指标等定性指标,更全面的反映了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运行情况,并对预算配置、预算管理、履职效益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投入指标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得分率100%)。反映出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预算配置合理性、完整性。预算配置从预算完整性、预算编制科学性两方面进行分析评价。通过进行实地评价,保山市工贸园区已将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已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且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再评价得分25.6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3.26%)。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存在预算完成率低,结转结余变动率大,预算管理方面基本规范。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从“预算收入完成率、预算支出完成率、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率为:91.56%(2018年预算收入实际完成数为15136.00万元/收入预算数为16532.00万元=91.5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率42.46%,预算支出完成率57.6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数为27317.00万元,预算完成数为916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率为33.5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83.94%,通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任务数进行分解,2018年1月任务数为2141.92万元,完成数为677.00万元,2018年1月预算执行率为31.61%,预算执行率较低;财政补助收入预算调整率为111%;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1066.44万元,较上年结余资金增加586.88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22.38%。

2.预算管理方面

预算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绩效自评”三方面进行评价,经实地评价,保山市工贸园区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预决算信息、政府债务等信息均按规定公开公示;在绩效自评方面,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综合运行绩效自评报告未见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自评报告附件资料不齐全。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再评价得分21.2分(占该项满分值的70.67%)。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长率较低,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率与上年相比有所下降,国库库款相对稳定。

1. 预算收支情况

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存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长率较低。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36万元, 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为0.71%;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00万元, 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9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11.76%。

2.收入质量情况

(1)收入质量静态指标为77.15%。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5136万元,税收收入为11678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率为77.15%。

(2)收入质量动态指标为-0.16%。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9万元,税收收入11620万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率为77.32%,与本年收入质量静态指标相比减少0.16%。

3.国库库款管理情况

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末库款净额285万元,年度内月均库款流出金额2555.42万元,年度内月均库款流出净额2513.75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出库金额500万元,无未出库的公开置换债券、上年结转的置换债券,库款余额相对水平和库款保障水平均为0.11,均小于目标区间0.3-0.6,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置换完成率100%。

4.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情况

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出资金5385万元,当年基金收入为13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3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力度达40.20%,调入力度≥30%。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5分,再评价得分21.2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4.96%)。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三保”责任均落实,无未保现象,履职效益良好,群众满意度不高。

1.“三保”责任落实

在保工资方面,保山市工贸园区2018年工资实际保障数2223.79万元,未出现拖欠工资发放和未经批准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在保运转方面,保山市工贸园区在职人员94人,其中永盛街道办事处66人,保山市工贸园区运转经费实际保障数为546.79万元,能有效保障园区机构正常运行;在保民生方面,社会保障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配套资金,未发现应保未保的情况。总体上看园区“三保”责任落实方面,财政支出保证了工资、津补贴按时发放;保证了民生以及政权运转支出需要。

2.履职效益情况

保山市工贸园区建立跟踪、监督机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收支等情况的检查,并形成了监督检查报告。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市综合考核评价等次的通报》(保办电﹝2019﹞36号文件),保山市工贸园区管委会被评价为“良好等次”。

3.满意度调查情况

根据问卷调查,工贸园区内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85.30%,入驻企业满意度为81%,社会群众满意度为63%,综合满意度为72.43%,社会群众满意度较低。主要为社会公众认为工贸园区在劳动就业人员带动方面效果一般;入住企业认为工贸园区服务人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效果一般。入住企业、社会公众对园区政策、办事程序、财务情况知晓率不高。

六、存在问题

(一)园区预算编制、收支管理有待加强

1.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偏差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25703万元,完成数为21000万元,完成率为81.7%;政府性基金预算数为27317万元(土地开发支出预算数11386万元,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预算数6583万元,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预算数9348万元),支出完成数为916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830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率为33.55%,综合预算完成率为57.63%,预算支出完成率较低。

2.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率较大。2017年结转结余资金479.56万元(基本支出结余259.9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19.64万元),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1066.44万元(基本支出结余142.4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923.99万元),较上年结余资金增加586.88万元,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率122.38%。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长未达目标要求。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长目标的通知》,保山市工贸园区目标任务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8%。根据相关数据,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36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率为0.17%;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0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率-11.76%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增长率均未达目标要求。

(二)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加强

保山市工贸园区已按照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但未见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与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不够完整,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评结果的可追溯性。

(三)问卷调查满意度不高,园区工作有待加强

通过选取园区内部工作人员30人、入驻企业20人、社会公众40人进行问卷调查,工贸园区财政运行综合满意度为72.43%,其中,园区内部工作人员满意度为85.30%,入驻企业满意度为81%,社会群众满意度为63%,园区工作满意程度不高。依据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社会公众认为工贸园区在劳动就业人员带动方面效果一般,入住企业认为工贸园区服务人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效果一般,入住企业、社会公众对园区政策、办事程序、财务情况知晓率不高。

七、建议

(一)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狠抓增收节支,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加强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的学习,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合理反映园区预算情况。

2.建立动态预算分析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及时掌握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强化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强对部门支出进度的监控和督查,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加强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自评质量

在开展绩效自评时,根据《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绩效自评指标体系;绩效自评开展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应及时收集、整理,并与相应的自评指标体系相对应,使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落实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通过自评工作,全面审视内部管理、预算执行和履职效果,总结形成自评报告,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围绕自评结果形成完善整改报告,提高单位整体绩效水平。

(三)加强园区工作,提升园区满意度

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提高园区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加强园区政府政策宣传,定期对园区办事程序、财务情况进行公开,提高入住企业、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加强与群众、企业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提高园区满意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文件的要求,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这两方面的评价均需要与区内同级财政进行比较评分。保山市隆阳区下设园区仅为保山工贸园、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保山市下设园区共有三个,分别为保山市工贸园区、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因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财政规模较小,与工贸园区不具可比性,所以本次绩效再评价未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进行评价,保山市工贸园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分析如下:

(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工贸园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为8257万元, 财政支出规模30165万元, 2017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5879万元。存量资金静态指标:财政存量资规模占财政支出规模的比值27.37%;存量资金动态指标即本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减上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占上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的比值为40.45%。

(2)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工贸园地方债务余额448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000万元,专项专务余额27850万元, 一般债务利息支出515万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862万元,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2.45%,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9.41%,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一般债务偿债率0.47%,专项债务偿债率4.18%。偿债率低于20%,无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较为稳定。

附件:保山工贸园区2018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