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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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330-1-/2020-0929001
发文机构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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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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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29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盛街道办事处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行使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市场监管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11.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12.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隆阳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和支持下,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团结带领街道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和繁重的攻坚任务,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脱贫攻坚实现新作为

经过2019年贫困人口“回头看”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及贫困退出工作调整后,现有建档立卡户170户726人。其中,已脱贫151户648人,未脱贫户19户78人,锁定边缘户82户269人,脱贫监测户8户29人,新识别12户47人,贫困发生率0.17%。

街道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压实责任、强化举措、补齐短板,坚决攻克坚中之坚、难中之难,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1.聚焦“两不愁”要求。一是就业扶贫。以实用技术培训为抓手,畅通就业渠道。目前,累计开展培训13期768人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培训全覆盖、有劳动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至少1人接受培训。为切实提升技能培训与就业需求及发展趋势的匹配度,引进润滇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针对性开展家政、保健按摩、电子商务等培训项目,共培训7期321人(其中:开展核桃栽培管理技术培训47人,电商培训8人,残疾人培训60人,家政培训46人,保健按摩培训51人,畜禽疾病防控培训54人,养老护理培训55人)。积极构建户企“连心桥”,凝聚社会力量。走访路华集团、恒丰公司等规模以上企业30余家、辛街砖厂等小型企业8家,广泛收集岗位信息,为贫困劳动力协商设置就业岗位,充分利用新媒体、社区广播、宣传墙、入户动员等方式进行宣传,实现就近就便务工增收。自2018年以来,共重点推荐贫困劳动力到园区企业务工56人,目前稳定务工29人。以稳定就业为目的,推动就业奖补政策落地。目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外出务工251人(其中:省外41人,市外省内8人,区外市内139人,区内34人,园区入园企业务工29人)。根据就业奖补关于贫困劳动力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政策,共组织发放区级补贴9人9000元。积极开发公共服务岗位,筑牢返贫底线。2018年以来,街道结合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需要,为收入临界且无法外出务工的困难群众开发公共服务岗位117个,其中:保洁员77人(建档立卡户14人);地质灾害检测员18人(建档立卡户1人);护林员8人(建档立卡户3人);水库管理员11人(建档立卡户2人);土地管护员3人。累计发放各级补贴1159700元,其中:区级补贴243200元,园区补贴832500元,街道补贴84000元。二是兜底保障。严格执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各项规定。对街道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4500以下的家庭),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均按规定和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水平已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给予半年至1年的渐退期,渐退期间低保金仍按原核定金额发放。建档立卡范围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防止“一兜了之”。目前,共有城乡低保对象540户1115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27.93万元。中央、省、市配套资金311.53万元,园区配套资金16.4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户51户163人;特困供养人员76户86人(建档立卡户7户10人)。三是创业扶持。主动入户宣传扶贫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征求贫困户贷款意向,鼓励和扶持有意愿的贫困户35户发展适宜的产业项目,共提供小额贴息贷款161万。四是饮水保障。累计投入665.3343万元,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12个,解决龙潭、陶孔、大栗树、盛家、王海、羊邑、团山、大堡子等8个社区1万余人饮水安全问题。

2.聚焦“三保障”要求。一是住房保障。累计投入资金1122余万元,实施房屋改造1022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421户、人居环境房屋提升统筹实施186户、人居环境房屋提升自建户365户、属于“五种”情形50户。二是医疗保障。街道下设2个卫生服务中心,共有卫生服务站11个。2017年—2018年新建卫生室(浦发项目)5个,共计850平方米,累计投入资金292.11万元。2018年—2019年,对5个新建卫生室进行了附属设施配套,累计投入资金246.15万元(其中,团山、王海、盛家社区自筹资金36.16万元)。目前,已完成医保征缴共5226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70户726人均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其中6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对重大病人家庭和长期慢性病人家庭,签约家庭医生上门服务,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实现10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所有大病、重病户,严格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并将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210人,申请大病医疗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77281元;申请临时救助64人,发放救助资金17.6万元。三是教育保障。摸清底数。永盛街道辖区0-18周岁总人口13162人,6—15周岁适龄人口7070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人数6449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含初中毕业读中职、高中)586人,休学2人,辍学1人,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读30人,死亡(未到派出所销户)2人。6—15周岁适龄人口中建档立卡户学生104人,义务教育阶段就读94人,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含初中毕业读中职、高中)10人。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全面提升办学水平。2017年—2019年各级投入资金以及社会帮扶累计844.966万元,大力推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校园环境提升等。抓实控辍保学工作。建立“三色预警机制”。红色台账学生23人,采取包保责任到人,一对一负责。黄色台账281人,采取中心学校领导挂校、完小和中学领导挂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挂点到人,对潜在辍学的学生实时关注、管控到位,以防流失。蓝色台账学生群体重在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让他们留得住、在得稳。强化宣传力度,增强控辍保学意识。先后开展“千师访万家”活动6次,做到“四个全覆盖”,建档立卡户学生全覆盖、辍学学生全覆盖、学困生全覆盖、违纪生全覆盖。广泛宣传控辍保学政策,印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开展法律讲座16场次。同时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标语、黑板报、班队会、家长会、课堂教学等方式,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资助政策,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两免一补”“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和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各阶段的财政资金资助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100%全覆盖,无因贫失学和因学返贫的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提供合适的劳动岗位,举社会力量捐资助学。2017—2018年,园区“爱心圆梦大学”公益活动共资助困难大学生20人,发放助学金13万元;2019年协调社会教育帮扶资金8.37万元,资助重学家庭13户贫困学生14人。

农林工作实现新局面

一是完成粮食总播种面积51303亩,大春粮食播种面积29108亩,产粮18891吨;完成春、夏、中秋、晚秋养蚕张数共1036.5张,交茧30吨,产值111万元;实施“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生产模式,种植香菇30亩,放置菌瓣 60万瓣,产值150吨,产值123万元;完成2019年中央和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补贴面积56188亩,兑付资金339.9271万元,11139户。二是完成农作物良种推广51000亩,推广水稻旱育稀植800亩,水稻精确定量栽培13000亩,完成作物间套作技术推广面积300 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1474亩,占下达面积的 100%。三是两区划定15000亩的水稻、玉米、油菜等粮食生产功能区、确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现重要农产品向资源环境好的优势区集中。四是2019年度园区辖区内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林火控制指标在下达范围以内。

人居环境实现新提升

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提升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由园区统筹对街道8个社区五年内未纳入征迁范围的31条村庄道路进行提升改造,覆盖受益常住居民24000余人、总长40.44公里,预计投入2800余万元。目前,已完成羊邑、团山、方官三个社区5条村庄道路的建设,共计9.98公里,投入资金约733万元。剩余26条30.46公里预计在2020年6月份完成道路提升改造。投入资金64.7万元,对街道东河段5.5公里河面的垃圾、淤泥、杂草进行清理。同时,鼓励各社区组织发动群众自行投工投劳硬化入户道路、院场和修建化粪池、支砌排水侧沟等,并根据群众实施的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和标准给予施工水泥资金补助。目前,已投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费165.84万元,发放水泥5044.05吨,受益农户1359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居民公约,将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居规民约,出台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引导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逐步推行人居环境“门前三包”和卫生“红黑榜”制度,开展环境卫生检查评比,逐步开展社区美丽庭院、卫生家庭评选,培育一定数量干净整洁示范户,发放适当生活物品予以奖励,人居环境提升效果显著。

民生事业实现新飞跃

教育事业持续深入,“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巩固率均为100%。师德师风不断加强,教学环境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文体广电全面进步,扎实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居委会、卫生室、学校宽带覆盖率达100%;河长制有序推进,街道辖区内水库、河流实现无杂物漂浮、无污泥淤积,河道水质明显改善、河道环境显著改观。民生保障明显提升,低保、五保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环境和谐友善,“七五”普法深入开展,“6995”平台提档升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雪亮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面夯实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禁毒防艾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街道成立以来未发生命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同时,工会、共青团、妇女儿童和统计作用有效发挥。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武装等工作都取得了新业绩。

自身建设实现新转变

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放管服”改革为动力,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格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立足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逻辑起点,务真求实开展工作,政府机关作风实现新转变。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确保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按照“一窗受理、一站服务”的要求,服务事项全部入驻为民服务中心,全年提供便民服务 人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强化“三公”经费监管,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以反腐倡廉实效保障发展、取信于民,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年来,我们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用信心和勇气克服了街道工作中的诸多困难,用担当和实干破解了制约发展的各种瓶颈,用坚韧和拼搏淌过了阻碍发展的激流险滩。政府工作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绩,都得益于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委的坚强领导,都得益于街道领导班子的团结一心、和衷共济,都归功于街道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的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0,573,126.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73,126.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381,735.20元,增长12.11%,主要原因: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减少627,234.45元;

2. 公共安全支出收入减少17,436.26元;

3. 教育支出收入减少30000.00元 ;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收入减少658853.49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增加1078858.62元;

6. 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减少231371.36元;

7. 节能环保支出收入减少1163928.20元;

8. 城乡社区支出收入增加3791717.25元;

9. 农林水支出收入减少5081293.91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收入增加6771277.00元;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收入增加300000.00元;

12. 其他支出收入增加2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445,970.81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4,492.67元,占总支出的69.74%;项目支出11,331,478.14元,占总支出的30.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60306.37元,增长24.88%,主要原因: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478542.92元;

2.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83789.74元;

3. 教育支出减少30000.00元 ;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660019.15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71860.13元;

6. 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15092.07元;

7. 节能环保支出减少404891.00元;

8.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696411.33元;

9. 农林水支出增加566013.47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6277.00元;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367414.00元;

12. 其他支出增加15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114,492.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36736.61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19年将村级办公经费和党建经费列入基本支出;二是将合同制人员工资和社区干部补助因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三是增加公益性岗位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31,478.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6,430.24元,下降4%,主要原因分析为根据工作实际2019年项目与2018年不一样。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 浦发项目及附属项目支出1,189,451.00元;

2. 违法建筑整治经费支出59,895.00元;

3. 禁毒工作经费和社会满意度调查支出7,168.00元;

4. 环境卫生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河长制工作经费376,237.20元;

5. 市政道路清扫及公园绿化管理费支出2,000,000.00元;

6. 烤烟生产扶持和土地确权经费支出1,787,247.71元;

7. 森林防火经费支出118,521.85元;

8. 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提升支出3,660,200.00元;

9. 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169,210.95元;

10. 中央自然灾害补助支出367414.00元;

11. 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95,97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0%。与上年对比增加7310306.37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478542.92元;

2.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83789.74元;

3. 教育支出减少30000.00元 ;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660019.15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71860.13元;

6. 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15092.07元;

7. 节能环保支出减少404891.00元;

8.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696411.33元;

9. 农林水支出增加566013.47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56277.00元;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367414.00元;

12. 其他支出增加15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17,51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795,790.24元、办公费967,381.85元、印刷费268,289.20元、咨询费20,000.00元、手续费377.50元、邮电费6,000.00元、差旅费5,040.00元、会议费7,695.00元、培训费7,695.00元、工会经费139,559.28元、对个人家庭的补助388,528.20元、浦发项目支出1,189,451.00、办公设备购置120,96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90,08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办公费180,466.00元、印刷费63,615.74元、咨询费10,000.00元、邮电费36,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39,553.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7,230.51元、办公费65,403.00元、差旅费6,92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65,30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00,476.03元、办公费24,559.00元、会议费1,215.00元、退役费142,569.00元、生活补助142,569.00元、救济费714,946.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86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4,30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56,821.4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48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2,93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办公费340,012.20元、印刷费6,225.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7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18,45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3,639.39元、办公费1,201,250.81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9,5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06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4,225,95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20,899.27元、办公费2,446,295.24元、印刷费26,780.00元、邮电费864.00元、差旅费3,630.00元、会议费1,580.00元、劳务费65,353.20元、委托业务费1,046,038.35元、生活补助1,046,038.35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500,000.00元、房屋构筑物建设210,523.55元、基础设施建设130,443.43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4,4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67,4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自然灾害修道路修复67,414.00元、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补助300,000.00元;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7,409.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89998.85元,增长67.73%,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社区党建经费982487.00元列入机关运行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46720.34元、印刷费341904.94元、咨询费30000元、手续费377.5元、邮电费42864.00元、差旅费15590.00元、会议费8910.00元、培训费8445.00元、劳务费52578.15元、委托业务费129500.00元、工会经费139559.28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209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649,738,059.77元,其中,流动资产647,583,440.86元,固定资产2,488,071.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5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949773.7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0786017.98元,固定资产增加18544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829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9,738,059.77

647,583,440.86

2,488,071.70

16,58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7,289.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6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33,631.9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惠民殡葬补助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保政发〔2015〕40号)、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隆政办发〔2015〕81号)和《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对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在隆阳区殡仪馆火化的,即免收基本殡葬费用(火化费、运尸费、3天内遗体保存费、1年内骨灰临时寄存费),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1000元(殡仪馆代为发放)。对7个重点治理村(社区)外的居民实行火化的,园区再给予一次性火化补助600元;进入公墓安葬或骨灰堂永久性存放的,除财政供养人员和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对一般群众给予2000元补助,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2500元补助。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根据年初绩效申报项目,从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率、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开展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2019年基本殡葬服务费、遗体火化补助、惠民殡葬补助共计350万元,2019年拨付殡仪馆费用和发放2019年惠民殡葬补助共计2192615.00元,资金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5年至2018年12月,遗体火化减免人数1272具,减免资金177.0615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2.2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至2018年12月,遗体火化减免人数1272具,减免资金177.0615万元;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2.2万元,惠及221户家庭,其中普通居民205户,低保户13户,特困供养人员1户,重点优抚对象2户。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为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减轻丧属家庭丧葬费用负担,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基本丧葬费用进行了减免,同时对进公墓或骨灰寄存堂的给予惠民殡葬补助。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对象受助满意度为95%,农村低保对象受助满意度、特困供养人员受助满意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受助满意度为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2018年预算2019年的基本殡葬服务服务费资金全部拨付殡仪馆,因殡仪馆采取按年结算制度,所以2019年拨付的资金截止到2018年底,导致实际减免资金使用量偏小;二是预计2019年全面启动殡葬改革,但未启动。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因未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非火化区5个社区的居民在自愿选择进入公墓或骨灰堂的数量有限,只涉及遗体接运、遗体火化、火化证费用、遗体抬移费和遗体常规消毒费用等少数几个项目,导致实际补贴资金小于预算资金。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工作,加强宣传力度;街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保证符合减免件的对象及时获得减免。

二是公开透明殡葬补助政策,加大对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6.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保工财预〔2020〕66号)的文件要求,对照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对2019年惠民殡葬补贴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逐项进行自评,得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永盛街道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区级下达指标180户,街道实施212户(其中:修缮加固148户、D级修缮加固34户、D拆除重建30户)。

永盛街道2019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街道实施130户(其中:C级修缮加固68户、D级修缮加固37户、D拆除重建24户)。

永盛街道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共计实施193户(其中:修缮加固183户、D拆除重建10户)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强化与区直部门协调合作保证资金按时到达;二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检查验收;三是调查项目完工后群众满意度情况。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项目施工位置;二是进行施工合同签订;三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达永盛街道危改资金:350万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已支付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施工费68.75万元,支付2019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施工费137.25万元,支付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施工费144万元,合计支付350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永盛街道及时完成2018年至2019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的兑付工作,用好、用活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严格按照《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19]12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19]128号)要求,进行2018年至2019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兑付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使用规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永盛街道办事处截止2019年9月已全部完成2018年至2019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543户危房改造户,改造后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永盛街道2018年至2019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改造后房屋入住率达到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至2019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受益对象达到95%以上。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至2019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2019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43户已按时按量完成施工并验收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

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管护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管护项目。

2.项目内容:

市政道路面积(杨官路)154138.86平方米;园林绿化面积1至11月为238552.75平方米,12月减少6142.72平方米,为232410.03平方米。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强化与区直部门协调合作保证资金按时到达;二是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检查验收;三是调查项目完工后群众满意度情况。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确定项目施工位置;二是进行施工合同签订;三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保山工贸园区对启动区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管护项目预算为2000000.00元,园区财政于2019年10月拨款到街道账户200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街道根据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管护考核细则及考核结果,于2019年10月拨付保山智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护费用20000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园区启动区市政道路及园林绿化管护项目全年总预算2000000.00元,已按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程序申请拨付给保山智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元。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54138.86平方米市政道路及238552.75平方米园林绿化得到有效管护。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市政道路干净整洁,公共设施完好,居民出行更加方便安全;园林绿化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隆机编〔2017〕34号),永盛街道办事处是隆阳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区人民政府授权的职权范围内,代表区人民政府在辖区内依法行使基层政权的管理职能。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统一管理部门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的设立,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总收入40,573,126.08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26,768,734.39元,占本年总收入的66%,项目收入13,804,391.69 元,占本年总收入的34%。

2019年总支出37,445,970.81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4,492.67元,占本年总支出的69.7%,项目支出11,331,478.14元,占本年总支出的39.38%。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永盛街道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永盛街道财务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评价整体支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合法性及其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内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确定以后年度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自评指标体系

隆阳区永盛街道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1.投入

1.1目标设定

1.1.1目标依据充分性

单位设立整体绩效目标的依据是否充分。

1.1.2绩效目标合理性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1.1.3绩效指标明确性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1.2预算配置

1.2.1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1.2.2“三公经费”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2.3重点支出安排率

按照年内工作计划,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提高重点工作项目支出,压缩一般工作项目支出。

2.过程

2.1预算执行

2.1.1预算完成率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数)×100%。预算调整数:部门(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2.1.2支出进度率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单位)在某一时点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单位)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

2.1.3结转结余率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2.1.4“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2.1.5政府采购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2.2预算管理

2.2.1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2.2资金使用合规性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2.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2.2.4基础信息完善性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2.3资产管理

2.3.1制度管理健全性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3.2资产管理安全性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账实相符;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时及时足额上缴。

2.3.3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产出

3.1职责履行

3.1.1产出数量

单位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3.1.2产出质量

单位产出质量提升及标准达成

3.1.3产出进度

单位产出时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4.效果

4.1履职效益

4.1.1经济效益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4.1.2社会效益

4.1.3生态效益

4.1.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3)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街道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街道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知》(保工贸财预〔2020〕66号)要求,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室统一填报,其他办公室、中心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永盛街道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保山市工贸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有关要求,积极设定合理、有效、科学的绩效目标,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并在本年度中按计划实施。

(2)过程情况分析

永盛街道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绩效目标制定、项目绩效自评,街道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认识到自身岗位职责,明确项目申报、落实、反馈的重要性,意识到绩效设定、评价的必要性。为今后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思想保障,积累了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还处在初级探索阶段,评价方法发展不平衡。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资金实行周期不够均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二是在下一年的预算执行中注意资金的合理计划与使用。

三是加强学习,做好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的结果将在编制下一年预算中加以应用,通过总结,查缺补漏,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专门针对街道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