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分局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
- 索引号
- 05466330-1-/2020-0923001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9-23
工贸园区2019年度财政总决算工作,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在隆阳区财政局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财政决算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八字方针,严把园区财务收支和基础数据审核关,及时核对财政、税务、国库之间相关数据,确保财政总决算数据真实可靠,为财政总决算编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园区财政总决算于2019年2月编制完成,现就2019年园区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及相关数据说明如下:
一、工贸园区基本情况
保山工贸园区位于市政府所在地隆阳区,距市中心约10公里,毗邻保山青阳新城区,前身是保山工业园区(隆阳区区级单位),是省级工业园区之一。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2月将原保山工业园区更名为保山工贸园区(准县级单位),对隆阳区永盛街道进行托管,实行实体化管理和独立财政,充分授权园区发改、规划、国土等经济审批权限和除教育、卫生以外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截至2019年末,园区城镇人口5万人,有两个预算单位,园区机关下设11个内设机构,国有企业3个,共有职工164人,其中在职在编96人,合同制工人72 人。
二、2019年保山市工贸园区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4449万元,上划“两税”收入完成5588,(其中增值税5588万元,消费税0万元)上划企业所得税完成4462万元,上划个人所得税完成2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49与上年15136相比减少687万元,减少4.5%,完成年初预算16450万元的88%。
1.2019年园区完成公共预算收入14449万元。
(1)税收收入11993万元;其中:增值税5,850万元,企业所得税400万元,个人所得税34万元,资源税4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670万元,房产税 1,400万元,印花税 20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650万元,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车船税2万元,耕地占用税1,513万元,契税1,521万元,烟叶税 563万元,环境保护税112万元。
(2)非税收入245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485万元(分别为:教育附加收入33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8万元;教育资金收入32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24万元。);罚没收入103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07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7593万元。
(1)返还性收入(增值税和其他返还性收入)1817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8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82万元。
3.调入资金1070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070万元,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预算单位结余。
4.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600万元。
(二)2019年园区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2019年园区公共预算支出15603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3517万元。全部为专项上解,其中:烟叶税上解46万元;税务经费上解172万元;固定性上解127万元;园区实体化管理清算上解363万元(分别为:教育附加收入上解331万元;教育资金收入上解32万元);航空航线专项资金上解2280万元;残保金专项上解98万元,园区公安分局经费上解437万元,其他上解-6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600万元。
(三)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及年终结余情况
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4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93万元,调入资金1070万元,上年结余722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600万元,收入总计3493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6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00万元,支出总计2372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21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214万元。
三、2019年保山市工贸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园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603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3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8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178万元。
(二)2019年园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45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562元(土地开发支出262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33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3万元;
(三)园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及年终结余情况
园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146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5万元,上年结余1035万元,收入总计156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44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上级支出-1676万元,支出总计127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0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909万元。
四、增收节支采取的措施
(一) 着力抓好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狠抓收入组织。认真落实财税收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充分调动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加强对影响全年收入的有利因素、不利因素的深入分析,正确认识收入形势,坚定打好收入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的变化,对税源企业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财税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分析税收增减的原因,全面了解、掌握各类产业的税源变化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收入征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桥头堡建设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争取中央和省、市的支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重点项园区目实施力度,以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发展,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强劲拉动。三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和完善非税收入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机制,加大非税收入稽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坝区耕地质量有偿使用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收入的征管。
(二) 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努力构建公共财政,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和“没有预算、没有支出”的原则,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统筹资金调度,重点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项目,切实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证重点支出。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庆典、论坛、研讨会的管理,严格控制和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确保事关民生、财源建设、重大项目、强农惠农、维护稳定等重点支出;二是保持基本建设投资力度。抓住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加大县域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力度,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省级扶持项目建设。 (三) 着力加强财政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一是强化财政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认真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积极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认真履行财政监管职责,不断完善和构建事前参与、过程跟踪、事后问效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财政资金使用监督机制,以中央预算内投资、扶贫、救灾资金和投入“三农”及民生领域的资金为重点,严肃查处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多渠道筹集并及时拨付资金,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工作及桥头堡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切实保障好公共租赁住房、园区基础设施和水利建设等重点支出需要,以加快支出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和财政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