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05466330-1-/2019-0912003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2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市场监管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11.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12.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永盛街道在区委、区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代表和委员的关心支持下,在街道和社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民生事业稳步推进,社会治安和谐稳定,农村社区正向城市社区努力迈进。街道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的发展目标,聚焦主业,提前谋划,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领街道全体干部群众追赶超越,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公务用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为垃圾清运车。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6,191,39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91,390.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89,430.49元,增长6.75%,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一年对比增32,801,960.49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与上意见对比减1,1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9,985,664.44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7,756.06元,占总支出的60.62%;项目支出11,807,908.38元,占总支出的39.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2,027.25元,减少2.61%,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增1267581.33元。2.项目支出减少2069608.5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77,756.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7,581.33元,增长7.5%,主要原因分析1.工资福利支出增333,850.13元。2.商品服务支出减908,355.95元。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2,452,616.1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807,908.3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9,608.58元,减少14.91%,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减17,527.64元,公共安全支出经费增159,29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2,974,348.5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经费减265,760.00元,节能环保支出增887,828.2元,城乡社区支出1,1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增1,520,907.45元,资源信息勘探等支出减2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85,664.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02,027.25元,减少2.61%,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增579,385.78元。
2、日常公用经费增688,195.55元。
3、行政类项目支出减2,069,608.5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38,97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85,547.32元、妇联工作经费支出92368.00元、文化巡演经费支出78,220.00元、社区党建经费36,000.00元、困难老党员关爱资金69,600.00元、人大工委经费5,508.00元、信访工作经费83003.00元、春节慰问企业退休人员3,927.00元、征兵工作经费84,452.5元、浦发项目及附属项目534,952.33元、纪检监察工作经费44,255.00元、村民小组活动场经费120,000.00元、统战(民宗)工作经费452.00元、党建经费支出300,689.2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6,2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违法建筑整治支出109,580.00元、禁毒工作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经费22,832.00元、“一案一补”经费补助支出27,200.00元、法治宣传经费支出46,680.00元;
5.教育(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方官小学培训经费补助3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99,57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776,499.56元、宣传文化氛围营造及青阳片区为民服务中心改造费923,073.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93,44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209,775.21元、民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515,19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费支出944,698.60元、就业补助支出26,907.00元、抚恤支出783,7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补助100,718.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21,118.00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84,417.00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3,749.00元、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支出607,184.2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03,299.76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奖代补”资金支出22,480.00元、劳动保障监察经费支出4,100.00元、殡葬改革经费支出838,900.00元、劳动力培训经费支出14,350.00元、就业信息录入补助12,852.5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59,40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员岗位补助126,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523,773.52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263,788.60元、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经费35,000.00元、医保筹资奖励10,839.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7,82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提升人居环境、环境卫生整治、河长制经费支出887,828.2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22,03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3,659,938.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1,555,173.87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486,027.25元、党建助理员岗位补贴356,640.00元、蚕桑技术人员的补助3,000.00元、农村道路建设经费支出1,173,270.00元、土地确权工作经费390,695.5元、烤烟生产扶持经费1,406,481.04元、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经费345,361.5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经费714,755.75元、CD级危房改造工作经费171,800.00元、新任社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59,673.85元、村组干部绩效考核367,100.00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680,865.28元、村民活动场所建设支出2,589,476.45元、村改居选举专项经费259,618.08元、团山社区经费补助1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8,1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贴588,17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没有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2018年均为“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7,410.36元,与上年对比增688,195.55,主要原因办公费增1,757,276.02元、印刷费减34,089.48元、手续费增105.82元、水费减1,367.1元、电费增585.90元、邮电费减9,840.00元、差旅费减5,266.00元、会议费减479.95元、劳务费减14,800.00元、工会经费增7,985.76元、其他交通费增9,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495,155.62元、办公设备购置减526,659.8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办公费支出1,816,417.80元;
2. 印刷费支出2,060.00元;
3. 手续费105.82元;
4. 水费1,864.80元;
5. 电费11,227.84元;
6. 邮电费4,560.00元;
7. 差旅费13,084.00元;
8. 会议费1,257.00元;
9. 劳务费5,600.00元;
10. 工会经费97,375.44元;
11. 其他交通费285,600.00元;
12.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9,427.66元;
13. 办公设备购置18,8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永盛街道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710,687,833.54元,其中,流动资产708,369,458.84元,固定资产2,302,623.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75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463,236.2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8,276,432.93元,固定资产增加1,186,80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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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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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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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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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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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10,687,833.54 |
708,369,458.84 |
2,302,623.70 |
2,302,623.70 |
15,751.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34,213.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4,210.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20,002.7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浦发项目及其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盛家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陶孔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大湾社区卫生室建设项目、陶孔社区卫生室建设项目附属设施配套项目。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一是确定工程量,二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拦标价为139.42359万元。三是在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并经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为云南欣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29.5万元。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社区及相关人员确定附属工程项目工程量;二是进行施工合同招标签订;三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工财贸预〔2018〕11号,安排浦发项目及附属项目项目安排经费3000000.00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浦发项目及附属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34952.33元,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二:
1. 项目名称:村级活动场所项目
2. 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永盛街道办事处实施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分别是团山、小堡子、大堡子、杨官、王海、大栗树、方官、龙潭、盛家、羊邑、陶孔、大湾12个社区的验收和附属工程的建设,以及支部规范化建设。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认真梳理排查需要新建和改(扩)建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个数,通过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健全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等痕迹材料,做到全程纪实。在党支部书记的带领下,12个项目点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均签字认可并交党工委备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按照挂钩12个项目点(社区)干部牵头的要求,成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管、矛盾纠纷调解、工程质量监督、党群共建引导等,坚持“谁受益谁出力”的共建共管机制,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作为凝聚党心民心的重要推手,使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建管用各个环节中。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工财贸预〔2018〕11号、保工财贸预〔2018〕10号,安排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789,476.45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际支出1,789,476.45元,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基层党建工作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认真落实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每个居民小组每年不少于1000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好社区党总支、党支部党建业务日常督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挂钩包保责任,落实好到挂钩社区党总支、党支部讲党课制度,指导社区党建业务。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永盛街道党工委下设12个社区党总支、4个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含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49个党支部、74个居民小组党小组,1615名党员。街道党工委紧紧围绕征地拆迁、拆临拆违、脱贫攻坚、烤烟种植等中心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关要求。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工财贸预〔2018〕11号,安排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077,000.00万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浦发项目及附属项目资金实际支出680,800.00元,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盛家三条路建设
2. 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为提升人居环境,对盛家社区三个自然村道路硬化、大湾社区鱼洞寺路挡墙修复、龙潭社区梅子沟道路修复,以社区自筹资金和街道补助相结合。其中盛家社区三个自然村道路硬化实施主体为永盛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和大湾社区道路修复实施主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3. 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设计单位为保山丰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昆明万昆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其中,桥头间自然村施工单位(中标单位)为云南晨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盛家自然村及下寨自然村施工单位(中标单位)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质保期为1年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一是组织社区及相关人员确定工程项目工程量;二是进行施工合同招标签订;三是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四是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4. 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工财贸预〔2018〕39号,安排盛家社区三条道路建设资金及小堡子段道路资金1,194,000.00万元,于2018年12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盛家社区三条道路实际支出1,173,200.00元,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具体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0-12)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 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永盛街道办事处下设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永盛街道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永盛街道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做出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永盛街道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和领导职数核定的批复》(保市机编〔2017〕1号)文件严格控制。
三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
四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五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收入36,191,390.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91,390.88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14,268.8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85,664.44元,其中基本支出18,177,756.06元,项目支出11,807,908.38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永盛街道办事处差旅费管理办法》《永盛街道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永盛街道办事处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8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部门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3. 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永盛街道办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1,807,908.38元,其中:盛家社区三条道路建设资金1,173,200.00、基层党建工作经费680,800.00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789,476.45、浦发项目附属工程项目534,952.33元等等,资金支出较少的项目不做赘述。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1,807,908.38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1,807,908.38元,其中:盛家社区三条道路建设资金1,173,200.00,建成后极大地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680,800.00元,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789,476.45,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浦发项目附属工程项目534952.33元,极大地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和文化娱乐更丰富等等,资金支出较少的项目不做赘述。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1,807,908.38元。
(4)效果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18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1,807,908.38元,其中:盛家社区三条道路建设资金1,173,200.00,建成后极大地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基层党建工作经费680,800.00元,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789,476.45,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浦发项目附属工程项目534,952.33元,极大地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和文化娱乐更丰富等等,资金支出较少的项目不做赘述。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1,807,908.38元。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基层财政人力不足,队伍不稳定;二是扶贫工作量大,资金涉及面广,业务量大,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项目管理。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永盛街道2018年各项目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反映出本单位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方面情况相对乐观,但还有待于加强。下一步,永盛街道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等管理制度严格督促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量完成。在努力提高绩效自评分的同时,提高投入产出的收益效果。
6.主要经验及做法
永盛街道根据绩效目标和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设定目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配置预算,认真按部门预算执行,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做好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