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汇总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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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66330-1-/2019-09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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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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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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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园区发展建设实行“市属市管、市区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党工委和管委会统一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及其所托管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领导园区党的工作,负责园区及其托管街道党的各方面建设工作。

2、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范围,按照与隆阳区签订的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辖区内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权限。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

4、制定工贸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制定工贸园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政策。

6、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负责组织园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和群众工作。

7、负责入园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9、负责辖区内的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的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12、负责园区BT、BOT运营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品流通、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方针和政策。

14、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做好园区配套专业市场、服务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园区贸易合作工作。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保山工贸园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园区上下勠力同心,致力跨越发展“成规模、上水平”,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影响,攻坚克难、奋发进取,园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向好。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如下:

1、经济形式稳中向好。2018年,园区完成托管区生产总值29.63亿元,同比增长10.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36亿元,同比增长0.7%,完成全年目标1.51亿元的100.2%;完成工业总产值114.52亿元,同比增长5.86%,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26亿元的90.8%,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1.59亿元,同比增长4.11%,完成全年目标123亿元的90.72%;完成工业增加值29.69亿元,同比增长11.41%,完成全年目标30.2亿元的98.31%,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9.06亿元,同比增长9.95%,完成全年目标29亿元的100.2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0.33亿元,同比增长18.74%,完成全年目标70亿元的100.47%,其中产业投资35.92亿元,占固定资产总投资51.07%,民间投资18.68亿元,占固定资产总投资26.56%。招商引资引进到位资金47亿元,引进外资100万美元。融资到位资金11.6亿元。

2、工业聚集化稳步推进。保山工贸园区(含“园中园”)道路、电力、通信、供排水、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标准厂房竣工57万平方米,非电工业投资完成61亿元;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隆基年产5GW单晶硅棒项目达产、年产6GW单晶硅棒项目开工,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中科钢研碳化硅等重点项目协同推进。截至2018年底“园中园”累计完成投资72.61亿元;签订招商引资协议53个,拟投资306.38亿元,目前开工17个,投产12个,达规6个。2018年“园中园”实现工业总产值30.91亿元,引进产值2000万元以上入园企业户数达11户,亿元以上签约项目19个,落地开工9个。轻纺、信息等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引进了山东恒丰、天津纺织等轻纺类企业类15户,2018年实现产值10.6亿元;引进了路华能源、云南万国科技等电子信息及大数据企业8户,2018年实现产值6.8亿元。

3、“一线两园”稳步实施。“一线两园”开全省在境外投资建设园区先河,曼德勒保山缪达经贸合作区一期建成标准厂房4000平方米,完成投资约1亿元,2户国内企业入驻。项目于2018年9月完成了实施主体变更,并将一期建设内容纳入了二期建设,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约551.88亩,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与中国信用保险公司达成4亿元境外担保协议并通过建行保山支行贷审会,可研、规划、施工图设计已完成,预计2019年3月底全面开工建设。同时曼德勒保山缪达经贸合作区被纳入全省重点支持的10个境外园区,列入“中缅经济走廊”早期收获项目。“一线两园”境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通过审批,已完成两报告一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工作并获得市级批复,项目PPP入库及社会资本方招标工作已完成,目前正在开展项目贷款申报工作,预计2019年4月初开工建设。

4、基础设施不断改善。2018年园区实施了标准厂房、道路等基础设施(含供水供电以及绿化亮化等)项目30个,完成总投资20亿元。其中续建国际数据产业园、轻纺物流园、青堡路、沙丙路、盛家路等22个项目,完成投资19亿元,新建轻纺物流片区污水处理站、路域环境绿化工程、数据产业园15米道路等8个项目,完成投资1亿元。2018年因园区融资困难,建设资金保障不足,项目进展有所放缓。

5、招商引资再显成效。2018年,园区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北京、上海、青海、洛阳、成都、江苏等地外出招商20余次,对接企业50余户,拜访客商80余人,引进企业20户,其中引进龙源鞋业、孚日集团等轻纺产业2户,引进城邦融通、天盛大数据等数据产业7户,引进天立教育集团、丰彰汽车等教育和汽车行业企业引进2户,引进台大石化、云南鑫能电力等其他企业引进11户,引入招商引资到位资金47亿元。随着“园中园”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增加,全省招商引资示范区雏形初步形成。

6、营商环境不断改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对市级领导挂钩的8户企业和园区领导挂钩的15户企业及项目及时了解和掌握产经营和建设情况,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在推进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2018年兑现企业招商引资补贴940万元,其中物流补贴640万元,员工培训补贴和就业人员生活用品补助300万元,帮助企业招聘就业意向员工4200余人,实际就业2800余人,其中引进缅籍工人205人。培育规上企业2户、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1户、帮助5户微型企业申请贷款470万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研究制定了《保山—曼德勒缪达经济贸易合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境外物流补贴政策》和《保山工贸园区及“园中园”引进企业高端人才申报认定实施办法》等相关鼓励优惠政策,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保障和服务,极大的改善了园区营商环境。

7、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2.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69,777,405.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77,405.9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9,377.53元,增加2.8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3,908,526.39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2,337.83元,占总支出的53%;项目支出29,906,188.56元,占总支出的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856,051.33元,增长1.3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02337.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15,300.88元,减少29.33%,主要原因为:将党建经费、报刊订购、规划费等经费由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92%,人均136,528.2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08%,人均26,162.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06,188.5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71,352.21元,增加100.24%%,主要原因为:将党建经费、报刊订购、规划费等经费由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313,07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7%。与上年对比减少582,084.28元,减少0.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13,57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8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党建、招商引资、税收征管等。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5,900,567.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区辖区内治安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5.教育(类)支出3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教育补助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29,57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60,845.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各类社会保障费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91,95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计生宣传员补助、各类医疗保险的缴纳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266,88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210,41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0%。主要用于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规划设计费等委托业务费支出等。

12.农林水(类)支出14,259,573.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4%。主要用于辖区内森林防火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30,10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园区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7,08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2,49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部分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

21.其他(类)支出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2,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2,587.97元,完成预算的3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1,403.30元,完成预算的9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0,623.87元,完成预算的104.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560.80元,完成预算的17.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园区公务接费待较上年减少。

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89776.91元,减少6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50693.3元,增长370.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65,646.21元,减少8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4824元,下降64.9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以来,为加速推进缅甸境外园区发展建设力度,园区加强了缅甸境外项目的监管、招商引资等,因此出国出境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是较2017年相比不含垃圾清运费;商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1,403.30元,占35.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623.87元,占26.4%;公务接待费支出200,560.80元,占1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1,403.3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曼德勒缪达经济合作区差旅费、赴台湾经经贸交流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623.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0,623.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到园区辖区外办公、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0,560.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0,560.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园区调研、视察工作、发生的接待共计119批次,接待1438人次;外地企业到园区参观考察发生的接待共计164批次,接待1487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7,927.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265,240.78元,减少70.81%,主要原因为:将党建经费、报刊订购、规划费等经费由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2,043,244.13元;

(2)印刷费90,679.41元;

(3)水费55,403.51元;

(4)电费55,837.99元;

(5)邮电费4,714.00元;

(6)差旅费759,461.77元;

(7)因公出国(境)费用103,083.10元;

(8)维修(护)费39,584.54元;

(9)租赁费30000元;

(10)会议费6,757.00元;

(11)培训费103,786.30元;

(12)公务接待费124,381.50元;

(13)劳务费32,480.00元;

(14)委托业务费30,270.00元;

(15)工会经费213,202.32元;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760.52元;

(17)其他交通费用506,500.00元;

(18)其他共产党商品服务支出和服务支出411,286.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719,744,737.95元,其中,流动资产712,280,406.43元,固定资产7,369,022.2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5,309.2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095,160.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7,374,676.82 元,固定资产增加1,734,125.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减少13,641.75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94,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19,744,737.95

712,280,406.43

7,369,022.27

1,584,623.50

1,549,338.00

4,235,060.77

206,94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889,971.09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694,029.02元,工程采购支出2,066,018.750元,服务采购支出9,129,923.32元。主要用于:管委会各部门办公用品购买、办公设备购买、办公用房装修、信息技术服务、规划设计服务等支出。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园区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说明如下:

1、2018年绩效开展情况

(1)2018年度管委会重点对园区土地勘测定界费278.6万元:园区土地勘测、定界费是用于与广州绘宇智能勘测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建邦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工贸园区辖区范围内的土地事务服务项目的委托业务费,主要涉及辖区内的勘测定界、零星地形测量、界桩施放、土地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等服务事项。

招商引资广告宣传费320万元:招商引资广告宣传费主要是与北京中纺联创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关于在媒体上宣传推广工贸园区,,该项目在于提升园区知名度,抓好招商引资

浦发项目300万元:盛家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场所、陶孔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场所、大湾社区卫生室建设项目、陶孔社区卫生室建设项目附属设施配套项目。

盛家社区三条道路建设资金及小堡子道路资金119.4万元: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为提升人居环境,对盛家社区三个自然村道路硬化、大湾社区鱼洞寺路挡墙修复、龙潭社区梅子沟道路修复,以社区自筹资金和街道补助相结合。其中盛家社区三个自然村道路硬化实施主体为永盛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和大湾社区道路修复实施主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07.7万元: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将社区工作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认真落实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每个居民小组每年不少于1000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00万元:2018年永盛街道办事处实施了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分别是团山、小堡子、大堡子、杨官、王海、大栗树、方官、龙潭、盛家、羊邑、陶孔、大湾12个社区的验收和附属工程的建设,以及支部规范化建设。

2、存在的困难

一是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有待加强学习;二是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基础薄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在预算支出全过程和项目管理中很好的执行,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把预算绩效管理体现在预算支出的各个环节;三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推动预算绩效工作。依据市财政局出台的预算绩效文件,逐步将预算绩效工作理顺,督促指导预算部门真正把工作落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全力推动预算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库建设,做实项目支出预算。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