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5466330-1-04_A/2018-0921001
发文机构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9-21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园区发展建设实行“市属市管、市区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党工委和管委会统一负责园区开发建设及其所托管辖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具体职责如下: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领导园区党的工作,负责园区及其托管街道党的各方面建设工作。

2.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范围,按照与隆阳区签订的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辖区内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权限。

3.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园区工作的方针、政策。

4. 制定工贸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 制定工贸园区各项具体管理办法、优惠政策。

6. 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园区内的公共基础设施,负责组织园区内征地、拆迁工作和群众工作。

7. 负责入园企业和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8. 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

9.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0. 负责辖区内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11. 负责辖区内的财政税收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

12. 负责园区BT、BOT运营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13.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商品流通、对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方针和政策。

14. 培育和发展商品市场,统筹规划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做好园区配套专业市场、服务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指导、协调园区贸易合作工作。

15. 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保山市工贸园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区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清工作思路,狠抓工作重点,园区全体干部职工勠力同心、砥砺前行、迎难而上、奋力工作,2017年园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如下:

1. 紧握经济运行“牛鼻子”,各项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7年园区实现托管区生产总值26.81亿元,同比增长15.66%,完成全年目标26.67亿元的100.52%;完成工业总产值108.18亿元,同比增长45.11%,完成目标任务87.7亿元的123.35%,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07.18亿元,同比增长45.70%,完成目标任务88.5亿元的121.11%;完成工业增加值26.65亿元,同比增长23.84%,完成目标任务25.2亿元的105.75%,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26.43亿元,同比增长24.44%,完成目标任务25.1亿元的105.30%;完成销售收入89.26亿元,同比增长39.73%,完成目标任务80亿元的111.58%;上缴税金8.13亿元,同比增长14.19%,完成目标任务8.1亿元的100.3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23亿元,同比增长31.13%,完成目标任务59亿元的100.39%;实现引进到位资金36.09亿元,同比增长35.78%,完成目标任务36亿元的100.25%。

2.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投资环境

2017年园区实施了标准厂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改房、市政基础设施(含供水供电以及绿化亮化等)及其他项目,完成总投资约42.4亿元,其中续建国际数据产业园、长盛路、金沙公路(垭口—旧寨段)、堡盛二级路连接线工程等8个项目,完成投资约18.04亿元,新建汉营走马大道、青堡路、安盛路等27个项目,完成投资约24.36亿元。

3.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省招商引资示范区雏形初步形成

2017年园区实现引进到位资金36.09亿元,同比增长35.78%,完成目标任务36亿元的100.25%。目前,引进企业20户,完成全年目标引进企业20户的100%,其中轻纺产业7户,大数据产业2户、物流产业4户、电子信息产业1户、旅游投资开发1户。园区及五个“园中园”通过“一个产业、一个政策,一个基地、一支基金,一批项目、一套人马”的工作措施,共引进企业58户。“五马竞争、千帆竞发”的发展氛围促使各“园中园”比学赶超,全省招商引资示范区雏形初步形成。

4. 加强沟通协调,项目资金申报成效明显

2017年园区组织申报了中央专项基金2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3项、市级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经费2项、市级前期工作经费2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3项,共争取到各类资金1929.51万元。其中:科技补助资金100万元、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414万元、基础设施配套中央预算内资金1145万元、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2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40万元,出口奖励5.51万元。

5. 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助推基层党建巩固提升

6. 快速提升综合实力,园区成功申报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946,06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46,067.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4,108,919.45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为:因园区发展需要,招聘人员增加,整体上调员工工资,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2,264,783.37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7,463.98元,占总支出的96.72%;项目支出1,057,319.39元,占总支出的3.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427,634.89元,增长8.14%,主要原因为:因园区发展需要,招聘人员增加,整体上调员工工资,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07,463.9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7,634.89元,增长8.14%,主要原因为:因园区发展需要,招聘人员增加,整体上调员工工资,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29%,人均103,929.39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71%,人均17,799.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7,319.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92,907.56元,减少81.29%,主要原因为:2016年产生较多招商引资经费,2017年相关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07,463.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2%。与上年对比增加1,370,315.5元,增长4.59%,主要原因为:因园区发展需要,招聘人员增加,整体上调员工工资,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924,65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党建、招商引资、税收征管等。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5,129,62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园区辖区内治安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5.教育(类)支出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基层团组织建设。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8,40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各类社会保障费等。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72,5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计生宣传员补助、各类医疗保险的缴纳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83,70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等。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88,06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2%。主要用于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等。

12.农林水(类)支出70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主要用于修建河道补助经费、辖区内森林防火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4,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园区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56,4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随工资计提的保险类、公积金、机构运转办公支出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1,69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财政匹配部分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

21.其他(类)支出0元。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60,000元,支出决算为1,522,364.88元,完成预算的6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0,71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06,270.08元,完成预算的9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5,384.8元,完成预算的37.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资金,2017年年初未做因公出国(境)的预算;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园区公务接费待较上年减少。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39,714.53元,增长28.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0,71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07,274.9元,增长81.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8,270.37元,下降-15.8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因公出国(境)费用、园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包含垃圾清运车清运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710元,占2.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6,270.08元,占59.53%;公务接待费支出575,384.8元,占3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0,71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园区副主任叶芳随保山市人民政府代表团出访缅甸、园区副主任董客生到台湾交流学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06,270.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06,270.0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到园区辖区外办公、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垃圾清运车清运维护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5,384.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5,384.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园区调研、视察工作、发生的接待共计234批次,接待1292人次;外地企业到园区参观考察发生的接待共计94批次,接待848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境)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73,953.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564.95元,增长9.39%,主要原因为:因园区发展需要,招聘人员增加,整体上调员工工资,导致相应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园区机关各部门运转办公费支出1,257,402.48元;

(2)保山市国税、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工作经费及2016年财税目标考核奖励305,9000元;

(3)园区外出招商引资活动经费6,078,455.45元;

(4)园区辖区内公共安全、治安管理、禁毒管理等支出1,110,707.66元;

(5)园区辖区内环境卫生、环卫设备、垃圾清运车清运维护费支出1,839,532.41元;

(6)其他办公支出3,728,855.5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424,980.27元,其中,流动资产4,812,703.7元,固定资产4,519,076.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3,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779.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6,454.8元,固定资产增加516,7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减少18,52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584,623.5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374,335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43,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6,77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424980.27

4812703.7

4519076.57

1584623.5

1128338


1806115.07



932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44,227.8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223,455.45元,工程采购支出274,944.92元,服务采购支出645,827.43元。主要用于:园区各部门办公用品购买、办公设备购买、办公用房装修、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等支出。

2.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00,980.37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现将园区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说明如下:

1、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保山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财预〔2017〕171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工贸园区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办法的通知》》(保工贸财预〔2017〕75号);二是加强管理。针对已下发的制度性文件,进一步督促园区本级及永盛街道办事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保工贸财预〔2017〕76号);三是强化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推进,加强各单位2018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017年度园区重点对园区云服务产业推介、小堡子地形测量、汉庄镇土地利用规划等涉及项目资金105万元,对园区进行了整体绩效自评并进行汇总上报,管理综合绩效自评得分95分。

2、存在的困难

一是预算单位绩效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有待加强学习;二是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基础薄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在预算支出全过程和项目管理中很好的执行,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把预算绩效管理体现在预算支出的各个环节;三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推动预算绩效工作。依据市财政局出台的预算绩效文件,逐步将预算绩效工作理顺,督促指导预算部门正直把工作落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全力推动预算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先评审后入库”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库建设,做实项目支出预算。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市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