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工贸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05466330-1-/2020-0128001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1-28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保山工贸园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保山工贸园区门户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工贸园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工贸园区青堡路南段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三楼,邮编:678003,电话:0875—8995855(传真))。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工贸园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全年网上主动公开291条信息,不涉及依申请公开事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及时规范、管理依法依规、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工作持续有力。进一步深化园区政府系统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经努力,政务公开取得一定成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情况。
(一)切合园区实际,在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面,全年主动公开10条。
(二)切合园区实际,在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方面,全年共审批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份,均在云南省住建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示。
(三)切合园区实际,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决定方面,全年主动公开3条。
(四)切合园区实际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五)切合园区实际,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方面,全年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5批次,总采购金额55970元,均在政府招标采购网规范公示。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园区以市政府统筹为主,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园区以市政府统筹为主,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自检自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公开不及时。针对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制度化不足问题,园区从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入手,印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制度发布信息。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员的培训,积极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加强队伍业务能力素质建设,使之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业务水平不高。针对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全面系统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水平。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保山工贸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进一步深化园区政府系统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5 | 10 | 15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3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3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5597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度自检自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公开不及时。针对信息发布主动性不强、制度化不足问题,园区从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入手,印发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常态化、制度化,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制度发布信息。同时加强对信息发布员的培训,积极参加市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加强队伍业务能力素质建设,使之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业务水平不高。针对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全面系统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水平。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19年度园区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