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工贸园区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05466330-1-/2022-1013001
- 发文机构
- 云南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10-13
保工贸发〔2022〕45号
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8日印发
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助力保山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的意见>的通知》(保办发〔2022〕11号),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争先导向,深入实施市场环境、投资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工程,增强市场主体竞争能力,着力构筑最佳营商环境,将保山工贸园区打造成为国内外投资者信赖的发展热土。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承诺和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进一步规范园区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已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以机构变动、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高度重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清偿任务。(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财政分局、投资促进局、平台公司)
2.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深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规范实施采购意向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和履约信息备案监督指导,实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率检查通报制度。加大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到政府采购和信用信息网络平台。(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财政分局)
(二)着力打造自由便利的投资环境
3.高效审批建设项目。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联审机制,严格实行全流程线上审批、并联审批。完善区域评估实施清单,抓紧推进“多测合一”和区域评估,加快实现建设项目各阶段“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强化评估成果运用。(责任单位:住建局、自规局、经济发展局)
4.强化用地保障。深化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对工业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最长于2年内分期缴纳。(责任单位:自规局)
5.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拓展线上服务渠道,通过“信易贷”平台及“银税互动”模式,不断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度,提高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余额,逐年实现“量增、面扩”目标。(责任单位:财政分局、经济发展局)
6.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依托“一部手机办税费”APP,加快数据对接,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一键导入自动生成税务申报表功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推送政策信息,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托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提供电子专票开具服务。(责任单位:财政分局)
7.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围绕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选商完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机制,对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局)
(三)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8.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安排专人配合入园企业涉及的工商登记、公安刻章备案、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集成办理,力争开办企业全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入园企业审批赋权,审核时限压缩至两个工作日内,服务企业对上争取获批相关行业许可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局)
9.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配合企业向市级审批部门加快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事项,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简化中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临时用电、用水手续。(责任单位:住建局、自规局、平台公司)
10.优化水电气报装接入服务。对入园企业用水、用气装表接入需求,安排专人全程服务企业,帮助对接电力公司、水务公司;完善水、电、气停供提前告知机制。(责任单位:住建局、平台公司)
11.优化企业破产退出机制。做好困境企业分类处置,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属于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鼓励和引导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于资不抵债、丧失自我修复和发展能力的“僵尸企业”,及时启动清算程序,依法有序退出市场,力争破产财产变现最大化、成本最小化。(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12.加快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严格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标准,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聚焦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以为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梳理编制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主题办事目录清单,全链条优化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
(四)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建立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投诉举报100%办结。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申请和实施,压缩普通商标业务受理时限至1个工作日内。引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
14.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严把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的安全关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一律不予建设和投入运行。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业整顿或关闭退出;对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投资主体及管理者,依法实施市场限入或禁入。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控制涉企各类检查活动,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对能够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认真执行安全、环保政策标准规定,积极配合政府日常监管的企业给予压减检查频次等正向激励。(责任部门:应急局、住建局、经济发展局)
(五)着力打造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
15.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政银企”三方联动对接常态化机制,依法依规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优化民营企业维权服务,持续做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助力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局)
16.激发人才活力。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人才职称申报和评审渠道,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大力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办公室)
17.优化升级就业创业环境。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做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总体稳定,加大“贷免扶补”支持力度,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创新中心、创新团队、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和高层次科技人才选拔培养力度。(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园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切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深入分析本部门本单位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找准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年度重点督查事项和绩效考核体系。
(二)着眼企业需求,确保精准施策。加大营商环境跟踪研究力度,及时调整不符合发展趋势、不适应现实需要、不具备兑现条件、不明确落地流程的涉企政策条款,增强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全面采用成本收益分析,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政策进行事前评估,防止给企业增加不合理的制度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动态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地区,积极借鉴、复制营商环境建设先进经验。
(三)深化宣传推介,做好政策解读。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对于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精心举办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园区营商环境显示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