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隆阳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索引号
58483429-4-/2021-0728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07-28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向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地方性相关文件,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隆阳区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原隆阳区科技局职能职责由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履行,现由我局负责对隆阳区科技局2007年起草的《隆阳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07]89号)文件进行清理。

制定《隆阳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时参考依据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第53号令)、《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号)已废止。根据现行有效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门会同同级管理部门,负责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已不具有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相关职能,我局建议对《隆阳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07]89号)文件应予废止,根据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81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lyqjjj@163.com。

  2.邮递信件: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92号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联系人:曹德菊   电话:0875-2225996

 

附件:隆阳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隆政办发[2007]89号)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