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隆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 索引号
- 58483429-4-/2021-072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7-28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向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地方性相关文件,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据隆阳区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原隆阳区科技局职能职责由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履行,现由我局负责对2014年原隆阳区科技局起草的《隆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隆政办发[2014]169号)文件进行清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7]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98号)的精神,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设立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根据规定,我局建议对《隆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隆政办发[2014]169号)文件应予废止,根据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5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lyqjjj@163.com。
2.邮递信件: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92号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联系人:曹德菊 电话:0875-2225996
附件:《隆阳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隆政办发[2014]169号)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