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边境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58483429-4-07_Z/2018-053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5-30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边境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山能源发展股份公司、保山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有关企业、已建水电站: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隆阳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隆安办发[2018]3号)及《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边境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工信发[2018]66号)文件要求,经隆阳区工科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牢固安全生产思想基础,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区工科信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工科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要素保障股,负责指导、协调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形式
(一)各企业、已建电站组织职工召开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或培训会,做到有签到,有记录,有图片。
(二)营造“安全月”活动氛围。从6月1日至30日,各相关企业、已建电站的办公、作业现场、职工宿舍等场所,粘贴以“安全月”和“安全生产年”为主题内容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以板报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有条件的单位应通过视频,电视等多媒体组织职工收听收看“安全生产月”相关宣传教育片。
(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演练
1、请保山能源发展股份公司丙麻电站牵头保山电力永昌分公司配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演练”。
2、全区已建电站、相关企业结合“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开展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落实安全经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3、我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在近期对各企业就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各已建电站、相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致谋划,精心部署,落实经费。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的重要举措,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二)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以“1+8”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单位要善于总结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特色,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实效。
(四)请各单位在7月3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报区工科信局要素保障股。传真:0875-2225997,电话:0875-2225997,电子邮箱:Lyqjjj@163.com,联系人:赵东武。
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