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三措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 索引号
- 01525698-1-/2021-1028007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0-28
区统计局三措施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局党组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对具体人员分工作了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上下半年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全局政治生态和“清廉机关”建设,就工作落实情况按要求向区委和区纪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党政主要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逢会必对党风廉政建设提要求,年初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安排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和全局年度工作规划,针对区委考核组反馈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有力推进了整改责任落实,向区纪委书面报告了整改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任务分工方案,定期不定期督促工作任务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股室、队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班子成员一手抓好业务一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统计调查和中心工作任务落实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二是严明政治纪律规矩。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隆阳区干部行为准则(试行)》,做到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述责述廉、“八小时以外”管理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力戒“老好人”思想,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坚决杜绝“两面派”“两面人”,严肃查处“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严禁损害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现象发生。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充分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一步健全完善《隆阳区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认真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班子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决定,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决策过程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坚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持自重、自警、自省,管好自己以及身边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