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

索引号
01525698-1-/2020-0619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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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6-19

隆阳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

619日,隆阳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0年第六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向云南反馈统计督察意见,党组成员、股室负责人、干部职工27人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向云南反馈统计督察意见》、514日云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做好统计工作开展集中学习会议精神。会议安排统计执法大队同志围绕“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了专题辅导,对政府(部门)以及单位负责人的“6个不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统计人员的“7个不得”、统计调查对象的“2个不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11个不得”、统计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讲解。主要领导以及投资建筑业、工业能源科技、商贸服务业等股室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职责岗位作了专题发言。

集中学习就认真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深化对统计工作规律性重要性的认识和把握,增强做好新时代隆阳统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是统计干部要带头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坚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三是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抓好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制定区级整改方案,梳理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四是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宏观决策、服务“六稳”“六保”任务提供科学依据,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提供坚实数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