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隆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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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2020-0421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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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4-21

一季度隆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降14.4%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隆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明显回落。

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隆阳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6亿元,同比下降14.4%,降幅比1-2月收窄6.9个百分点。其中,3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3亿元,下降1.3%。限上商品零售类值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0.08亿元,增长29.4%

按经营单位规模分:限额以上企业13.0亿元,下降20.5%;限额以下企业27.6亿元,下降11.1%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30.7亿元,下降14.8%;乡村9.9亿元,下降13.1%

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37.2亿元,下降12.1%;餐饮收入3.4亿元,下降33.4%

从商品销售类别看:石油及制品类6.5亿元,下降23.1%;汽车类3.2亿元,下降26.0%;粮油、食品类0.9亿元,增长11.9%;中西药品类0.8亿元,下降1.9%;饮料类0.3亿元,下降13.9%;日用品类0.3亿元,增长5.3%

二、存在的困难

(一)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一月份大部分企业放年假,经营时间较短;二月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除保证生活必需的超市、药店部分企业营业外,其余企业均未营业;三月份虽所有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均复工复产,但大部分企业因物流未完全恢复、订单减少、客源减少等原因,收入大幅下滑。

(二)贸易业增长动力不足。

     一是大部分在库企业多为传统行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较少,易受冲击,抗风险能力不强。二是城乡居民购买力下降,因受疫情影响,一些居民(村民)因用工单位停工停产没有收入来源;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资收入减少且有房贷车贷还款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预期,同时 微商”“网购”“电商分流了部分购买力,冲击了实体消费市场。

三、对策建议

(一)企业要提高自身发展动力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现,也暴露出大部分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问题,企业要提高自身发展动力,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二)开发消费市场潜力

    一是通过鼓励劳动力外出务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购买力;二是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拓展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