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隆阳区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劳务带动成效明显
- 索引号
- 01525698-1-/2019-042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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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4-26
2019年隆阳区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 劳务带动成效明显
2019年以来,隆阳区聚焦跨越发展主题,按照“以城市化、工业化为方向,扭紧投资、招商两个抓手,做实扶贫、绿色两篇文章”的思路推进工作,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隆阳经济呈现良好稳健发展态势,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劳务带动成效明显。
据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反馈我区一季度城乡住户调查数据:2019年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29元,同比增幅7.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8元,同比增幅9.6%。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29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81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56元,同比增长7.9%,增速低于全省0.1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居全市第二,增幅居全市第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8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98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94元,同比增长9.6%,增速高于全省0.2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增速0.3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增幅居全市第一。
(二)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合理
从收入结构看,2019年一季度隆阳区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477元,增长7.7%;经营净收入603元,增长6.0%;财产净收入1068元,增长8.0%;转移净收入1181元,增长9.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52元,增长9.4%;经营净收入991元,增长9.0%;财产净收入49元,增长6.5%;转移净收入797元,增长11.0%。
从增幅上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城镇收入”,下同)增幅7.9%,与上年同期增幅7.8%相比上升了0.1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农村收入”,下同)增幅9.6%,与上年同期增幅8.8%相比上升了0.8个百分点。从绝对值增量上来看,城乡收入均有小幅上升,城镇收入同比增加610元,比2018年一季度增量559元多51元,农村收入同比增加314元,比2018年一季度增量265元多49元。
四项收入结构趋于合理,劳务带动增长明显,分析如下:
城镇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65.8%,拉动收入增长64.1%,其次是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4.2%,拉动收入增长17.4%,这两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80.0%,收入贡献率为81.5%,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绝对动力,主要是政策性工资增长及企业用工工资正常增长;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2%,拉动收入增长5.6%,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2.8%,拉动收入增长12.9%。
农村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48.8%,拉动收入增长47.8%,主要是保山中心城市及“园中园”建设,“棚改”安置房交付后装修,农村富余劳动力在本地从事建筑行业务工增加;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7.6%,拉动收入增长26.1%;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2.2%,拉动收入增长25.1%,主要是政府部门促就业措施实施,有序劳务输出以及由亲友带动到外县(市)、外省务工,收入增加,其次是国家各种惠民补贴标准的提高也对转移性收入增长有一定促进;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拉动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收入结构趋势主要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为主,两项收入占全部收入的71%,劳务带动收入增长相当明显,财产净收入(农村主要是转让承包土地、山林经营权租金收入)的比重有较大提高,经营净收入的比重下降。
(数据详见下表)
2019年隆阳区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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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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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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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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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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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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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增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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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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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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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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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增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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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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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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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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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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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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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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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8
|
100%
|
314
|
100%
|
一、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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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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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
|
391
|
64.1
|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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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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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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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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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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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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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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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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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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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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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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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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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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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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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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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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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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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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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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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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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移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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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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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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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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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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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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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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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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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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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的建议
(一)加强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督导,有效拉动经济发展,夯实增收基础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特别是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督导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培育经济增长的主要内生动力,重点以加快保山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园中园”投资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次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探索科技与制度创新、推动供给侧改革等措施共同作用,努力实现“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成长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创造适宜企业发展的环境,夯实居民增收的基础。
(二)加快“扶贫车间”建设,确实有效解决农村弱势劳动群体增加收入
当前农村青壮劳动力有文化水平高、学习能力强、身体素质好等外出就业优势,但部分有劳动能力且有非农就业意愿的弱势劳动群体闲置,难以在本地找到合适的工作,收入增加缓慢,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有稳定收入,实现稳定脱贫相对困难。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需积极与区内用工企业协调,组织技术培训,成熟一家,实施一家,在本地建立“扶贫车间”,逐步解决农村弱势劳动群体实现本地就业,增加收入。
(三)以加强社会保障为支撑,筑牢增收底线
转移净收入是政府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稳步提高保障待遇,精准识别城乡低保分类,应纳尽纳,全力实施保障,加大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和救助力度,对有增长潜力的居民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减少低收入人口,带动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