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 索引号
- 01525698-1-/2019-0203005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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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2-03
2018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结构不断优化
2018年,隆阳区聚焦跨越发展主题,按照“以城市化、工业化为方向,扭紧投资、招商两个抓手,做实扶贫、绿色两篇文章”的思路推进工作,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作为,苦干实干,隆阳经济呈现良好稳健发展态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
据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反馈我区城乡住户调查数据:2018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26元,同比增幅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49元,同比增幅9.3%。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26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338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190元,同比增长8.5%,增速高于全省0.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3个百分点,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与增速居全市第一;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49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81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69元,同比增长9.3%,增速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与全市增速持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于全市第一,增速居全市第三。
(二)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从收入结构看,2018年隆阳区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2912元,增长9.3%;经营净收入4774元,增长5.3%;财产净收入3142元,增长7.9%;转移净收入5998元,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555元,增长9.5%;经营净收入4983元,增长8.4%;财产净收入151元,增长6.5%;转移净收入2760元,增长10.8%。
从增幅上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城镇收入”,下同)增幅8.5%,比2017年增幅9.1%下降了0.6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农村收入”,下同)增幅9.3%,比2017年增幅9.6%下降了0.3个百分点。从绝对值增量上来看,城乡收入均有小幅上升,城镇收入同比增加2885元,比2017年的增量2831元多54元,农村收入同比增加1059元,比2017年的增量998元多61元。
四项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分析如下:
城镇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62.2%,拉动收入增长67.3%,其次是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6.3%,拉动收入增长16.5%,这两项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78.5%,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绝对动力,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机关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及企业用工工资正常增长;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3.0%,拉动收入增长8.2%,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8.5%,拉动收入增长8.0%。
农村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6.6%,拉动收入增长37.3%,主要是保山中心城市及“园中园”建设,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在本地从事非农务工和进工贸园区的企业打工;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40.0%,拉动收入增长36.4%;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2.2%,拉动收入增长25.4%,主要是农村劳动力通过参加政府部门有序劳务输出以及由亲友带动到外县(市)、外省务工,收入增加,其次是国家各种惠民补贴标准的提高也对转移性收入增长有一定促进;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拉动收入增长0.8%。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不断加快进程以及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农村承包土地逐步进入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加剧,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企业务工人员较快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参加技术培训后得到合理有序转移,农村居民收入结构主要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财产净收入(农村主要是转让承包土地、山林经营权租金收入)的比重有较大提高,经营净收入的比重下降。
(数据详见下表)
2018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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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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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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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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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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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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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增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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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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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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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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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增长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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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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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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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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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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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5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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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9
|
100%
|
1059
|
100%
|
一、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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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12
|
62.2
|
1941
|
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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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5
|
36.6
|
395
|
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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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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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4
|
13.0
|
238
|
8.2
|
4983
|
40.0
|
386
|
36.4
|
三、财产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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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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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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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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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1.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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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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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移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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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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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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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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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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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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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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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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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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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进城乡居民持续增收的建议
(一)加快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有效拉动经济发展,夯实增收基础。面对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我区应首先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特别是重点项目的投资建设,培育经济增长的主要内生动力,重点以加快保山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园中园”投资建设为主线,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其次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探索科技与制度创新、推动供给侧改革等措施共同作用,努力实现“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稳中求进,形成有利于新兴产业成长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和政策环境,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创造适宜企业发展的环境,夯实居民增收的基础。
(二)以推动技术就业转型为基础,激发增收活力。一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能吸收高素质、高收入劳动力的产业,以产业结构的优化带动就业结构优化;二是通过加大职业技术培训促就业,培养大批技术性工人,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三是加大创新创业者扶持力度,以创新带动创业,创业推动就业,积极在网络创业、电子商务等方面出台新举措,进一步拓展就业渠道。
(三)拓宽增收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充分把握中心城市建设机遇,加快“万亩观光农业”招商引资,盘活农业园资产,着力提升农业示范园区规模和质量,引领带动发展我区现代农业;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为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注入新动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和扶持有实力懂管理的农民走规模化、集约化农业经营道路,加速农户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型,提高农村土地使用率,采取定点直供、农村电商等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居民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
(四)以加强社会保障为支撑,筑牢增收底线。转移净收入是政府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稳步提高保障待遇,精准识别城乡低保分类和全力实施保障,加大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群体的扶持和救助力度,对有增长潜力的居民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减少低收入人口,带动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