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统计局七项举措抓实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索引号
01525698-1-/2019-0109007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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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1-0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严防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经得起历史检验,科学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隆阳区统计局围绕七项重点举措,努力将统计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抓实抓细抓具体。

一是加强学习,筑牢底线思维。认真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等会议学习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纳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重要内容,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重要制度规定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王保安、姚堂文等统计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起来,让统计干部在学习中强化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底线思维。

二是落实责任,注重防范。将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局党组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就各自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就统计行风存在问题,定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打好“预防针”,确保数据生产实事求是,不出假数。要求统计各专业股室围绕个人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可能发生数据失真的重要环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自查自析,并结合风险等级制定出有效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切实防范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不当文件和做法,杜绝“以数谋私、数字腐败”。

三是制定实施意见,落实改革任务。起草了《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正式文件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印发至全区21个乡镇(街道)、区直及中央省市驻隆单位,要求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将《意见》精神传达到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照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反馈意见以及《云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造假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中明确的7个方面13项问题,认真查找、研究全区存在问题,结合实际,集体研究出台《隆阳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造假巡视整改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造假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分工,推动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宣传,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法治宣传周”以及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利时机,通过电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公开信等宣传媒介和载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乡镇(街道)、企业和部门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数据质量核查,运用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对严重违纪违法的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公示,督促广大统计人员严守统计“四条红线”。

六是强化培训指导,夯实统计基础。利用会议、培训、调研等时机组织开展好对乡镇、部门、企业的培训、指导和服务,抓好制度落实促规范,充分发挥政府综合统计指导监督作用,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有序,统计人员业务素养不断提升,使忠诚统计、爱岗敬业成为每个统计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七是依法普查,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要求经济普查对象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切实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坚决抵制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