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四条措施确保规模以下工业核查工作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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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03_F/2018-0813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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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7-03

隆阳区四条措施确保规模以下工业核查工作圆满

完成

    

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单位核查工作,是全面了解隆阳区规模以下工业的行业分布、经济状况等基本情况,提高调查对象基础数据准确性、确保工业调查源头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科学推算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支撑GDP增长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隆阳区严格按照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及《云南省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基础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的要求,四条措施确保完成核查工作任务。

 一是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区政府高度重视核查工作,印发工作方案,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对乡镇、街道安排部署并提出严格工作质量要求。统计、工信认真组织业务培训指导,强化基础业务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争取核查对象配合。针对此次核查对象数量多、涉及面广,规模以下单位及个体散而小、核查财务资料难以真实取得等困难,隆阳区加强工作宣传,印发《致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在工作开展中对核查对象作耐心细致的解说,争取支持配合,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取得。

三是层层把关,控制质量。建立村(社区)、乡(镇)街道、区三级数据审核控制机制,通过省、市反馈名录信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信息与乡()街道和村实地登记核查信息比对,再结合平时乡镇企业等常规报表进行比对审核。620日核查结果出来后,又结合区级GDP核算进行推算评估。通过上下联动比对审核与结果推算评估,确保核查数据质量。

四是加强督导与事后抽查。65日,核查工作开展伊始,工信、统计组成工作组,对工业分布重点区域、基础薄弱乡(镇)街道开展督促指导。625日,又与市统计局组成质量抽查小组,对九街道的部分单位及个体工业进行抽查,确保整个核查过程的工作质量。

此次核查,共核查规模以下工业法人单位607户, 2017年规模以下主营业务收入93622万元,20181-5月主营业务收入40051万元;产业活动单位33户,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 44637万元,20181-5月主营业务收入7717万元;9个样本村(居委会)内的个体工业经营单位 173户, 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2235万元,20181-5月主营业务收入 999万元。核查结果推算,高于常规GDP核算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0.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