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提质稳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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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98-1-03_F/2018-0419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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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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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2-26
2017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提质稳速
2017年,隆阳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供给侧改革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干部增强信心,鼓足干劲,紧抓隆阳跨越发展主题,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苦干实干,隆阳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城乡居民收入提质稳速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住户处反馈我区城乡住户调查数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1元,同比增幅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90元,同比增幅9.6%。
从收入结构看,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隆阳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971元,增长11.5%;经营净收入4536元,增长4.4%;财产净收入2911元,增长3.8%;转移净收入5523元,增长7.3%。隆阳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160元,增长10.1%;经营净收入4597元,增长8.6%;财产净收入142元,增长6.1%;转移净收入2491元,增长10.9%。
从增幅上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城镇收入”,下同)增幅9.1%,比2016年增幅9.5%下降了0.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农村收入”,下同)增幅9.6%,比2016年增幅11.9%下降了2.3个百分点。从绝对值增量上来看,城镇收入同比增加2831元,比2016年的增量2695元多136元,农村收入同比增加998元,比2016年的增量1103元少105元。
在平稳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城镇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61.8%,拉动收入增长76.2%,贡献率最大,其次是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6.3%,拉动收入增长13.3%,主要得益于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调资及企业用工工资正常增长;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3.4%,拉动收入增长6.7%,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8.6%,拉动收入增长3.7%。
农村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6.5%,拉动收入增长38.3%,主要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在本地从事非农务工;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40.4%,但拉动收入增长已退居第二位,贡献率为36.4%;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1.9%,拉动收入增长24.5%,主要是农村劳动力出本县区到外县(市)、外省务工合理有序输出,收入增加;财产净收入占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1.2%,拉动收入增长0.8%。随着在实施鼓励承包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政策扶持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后的加快转移,农村收入结构将主要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财产净收入(农村主要是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的比重将有较大提高,经营净收入的比重会有较大下降。
(数据详见下表)
2017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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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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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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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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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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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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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增量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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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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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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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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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值增量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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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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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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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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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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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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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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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90
|
100
|
998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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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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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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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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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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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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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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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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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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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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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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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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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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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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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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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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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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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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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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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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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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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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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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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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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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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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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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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移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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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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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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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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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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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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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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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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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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