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提质稳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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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03_F/2018-041900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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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2-26

2017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提质稳速

2017年,隆阳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供给侧改革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干部增强信心,鼓足干劲,紧抓隆阳跨越发展主题,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苦干实干,隆阳经济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城乡居民收入提质稳速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住户处反馈我区城乡住户调查数据: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1元,同比增幅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90元,同比增幅9.6%。 

从收入结构看,城乡居民四项收入全面增长。隆阳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971元,增长11.5%;经营净收入4536元,增长4.4%;财产净收入2911元,增长3.8%;转移净收入5523元,增长7.3%。隆阳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160元,增长10.1%;经营净收入4597元,增长8.6%;财产净收入142元,增长6.1%;转移净收入2491元,增长10.9%

从增幅上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城镇收入,下同)增幅9.1%,比2016年增幅9.5%下降了0.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农村收入,下同)增幅9.6%,比2016年增幅11.9%下降了2.3个百分点。从绝对值增量上来看,城镇收入同比增加2831元,比2016年的增量2695元多136元,农村收入同比增加998元,比2016年的增量1103元少105元。

在平稳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更趋合理。

城镇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61.8%,拉动收入增长76.2%,贡献率最大,其次是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6.3%,拉动收入增长13.3%,主要得益于财政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调资及企业用工工资正常增长;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13.4%,拉动收入增长6.7%,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8.6%,拉动收入增长3.7%

农村收入: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36.5%,拉动收入增长38.3%,主要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在本地从事非农务工;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40.4%,但拉动收入增长已退居第二位,贡献率为36.4%;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1.9%,拉动收入增长24.5%,主要是农村劳动力出本县区到外县(市)、外省务工合理有序输出,收入增加;财产净收入占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1.2%,拉动收入增长0.8%。随着在实施鼓励承包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政策扶持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后的加快转移,农村收入结构将主要以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财产净收入(农村主要是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的比重将有较大提高,经营净收入的比重会有较大下降。

(数据详见下表)

2017年隆阳区城乡居民收入结构表

指标名称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总量

()

占比

(%)

绝对值增量

()

贡献率

(%)

总量

()

占比

(%)

绝对值增量

()

贡献率

(%)

 人均可支配收入

33941

100

2831

100

11390

100

998

100

 一、工资性收入

20971

61.8

2158

76.2

4160

36.5

382

38.3

 二、经营净收入

4536

13.4

191

6.7

4597

40.4

363

36.4

 三、财产净收入

2911

8.6

106

3.7

142

1.2

8

0.8

 四、转移净收入

5523

16.3

376

13.3

2491

21.9

245

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