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隆阳区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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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8-1-03_F/2016-1231034
发文机构
隆阳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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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6-12-31

2015隆阳区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和工资情况浅析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条件的影响,区委、区政府采取多种途径促进和保障经济增长及劳动者就业,我区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平稳增长。

一、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平稳增长

今年,我区四上企业从业人员60147人,同比增加4088人,增长7.29%。其中:在岗职工52969人,同比增加1400人,同比增长2.71%

(一)四上企业构成情况

今年,我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及住宿和餐饮业、重点服务业的法人单位)236家,其中工业企业76家,占32.2%;建筑业46家,占19.49%;房地产开发经营业38家,占16.10%;批发和零售业49家,占20.76%;住宿和餐饮业4家,占1.70%;重点服务业23家,占9.75%

(二)第二产业人数占主导地位

从就业结构看,第二产业人数占主导地位,从业人员45251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75.2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3622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2.65%;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从业人员31629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2.59%;从事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14896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24.77%。其中,规上重点服务业从业人员5309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8.82%;限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从业人员6730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1.19%;住宿和餐饮企业从业人员665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11%;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2192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64%

二、四上企业平均工资稳步增长

今年,我区四上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4399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961元,同比增长9.89%。其中在岗(含劳务)职工平均工资4454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12元,同比增长10.17%

(一)四上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

按经济类型分,我区四上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达109688元,其他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44580元,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37081元。

(二)八成行业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呈增长态势

今年,从纳入统计的十六大行业的平均工资看,有近八成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呈增长态势,其中增长最快的为批发和零售业,因社会人力成本普遍提升的背景下,烟草企业对人员薪酬进行适当地调整,从而拉动该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较快,今年批发和零售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去年同期增加16521元,同比增长31.53%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间的工资差距扩大。随着社会经济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和完善,具有一定资源的优势行业、垄断行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速度不断加快,主要体现在电力供应、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今年我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电力供应业,人均工资79906元,最低的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均29111元,两者相差50795元,高低比率 1.75倍,差距有所扩大。

(二)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缺乏一技之长成为实现充分就业的重要制约因素。目前劳动力结构整体呈现低端过剩、高端不足的现象,文化水平、技术能力低下的低端劳动力占绝大多数,而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端人才明显不足。  

四、对策和建议

(一)适当提高低收入行业工资水平,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当前行业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特别是垄断行业的收入增长较快,贫富悬殊更加明显,已成为社会安定不可忽视的因素。政府应加强调控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管理与监督,增加透明度,促进收入公平,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体现社会分配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二)第三产业吸纳从业人员的活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从目前情况来看,经济发展呈现出向现代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但与发达地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所占比重有较大差距,尤其是第三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仍存在相当大就业空间。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依托打造保山青华湖等文化产业之势,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三)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竞争能力。经济的发展,产业的升级,对劳动力的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力度,使新生劳动力能够掌握更多更高的职业技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应完善职工在职培训机制,加强企业对职工的培训,通过提升劳动者的就业岗位档次来提高其工资收入水平,促进工资增长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四)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要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激励和推动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保护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劳动监察要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现象发生;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检查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和单位,改善用工环境和待遇。

(签发:艾国军      撰稿:胡庆华    联系电话:0875216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