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环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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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49-8-/2018-091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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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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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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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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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是负责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独立建制、独立核算的行政机构,环保局主要工作职责是对本行政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监督管理和监测全区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和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全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负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国控企业、乡镇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构,根据“隆办发〔2011162”文批准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环评污控管理股、自然宣教股、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股、环境监察大队。2011年根据“隆机编〔201039”文批准成立隆阳区环境监测站,核定事业编制10名。2017年根据“隆机编〔20176”文批准撤销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内设的环境监察大队,成立隆阳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强化污染防治

1)继续实施《隆阳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扎实推进污染减排。(3)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4)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前期工作。

2、创建生态城市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全区已创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18个(6个待省厅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8个待环保部命名),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展省级和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全面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3、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

1)强化环评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去产能”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三个万亩”、“园中园”项目、隆阳区脱贫攻坚、“五网”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为易地扶贫搬迁、保山机场改扩建、大瑞铁路、保泸高速公路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协调服务。

2)强化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对涉及隆阳区的16 个整改落实类问题和2 个关注加强类问题进行细化分解,解决认真整改,目前,整改落实类问题已整改完成12个,关注加强类2 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已调查处理环境投诉105起。

3)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放射源专项检查,共检查放射源使用单位5家,放射源11枚。二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督促22家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审查,编制并印发了《隆阳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隆阳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力度。一是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进行例行监测,重点监测澜沧江永保桥、瓦窑河等6个地表水水质断面,认真开展对污水处理一厂、二厂、上江糖厂、福隆糖厂等企业的监督性监测;二是对青华湖、西大沟开展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同步跟进重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调查,为环境执法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4、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59项,项目计划总投资14100万元。截止目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数59个,已分包项目数59个,已开工项目4个,分别为辛街乡大村落污水综合整治建设项目、板桥镇乌龙村落污水综合整治建设项目、蒲缥镇蒲缥社区污水综合整治项目、蒲缥镇核桃村落污水综合整治建设项目。

2)积极申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申报《怒江一级支流-东河流域上游村落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实施方案》、《小湾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3)加强对保泸、东绕城、昌保、保施4条高速公路建设的环境监管,督促生态环境恢复,与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非煤矿山监管,严厉打击私挖滥采,保护生态环境。

5、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区环保局2017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是配合制定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隆阳区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并初步划定了全区的生态保护红线,目前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征求意见,今年内将按照要求上报完成审批。

6、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力度

  (1)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今年,结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世界环境日主题,大力度开展了系列环保宣传活动。

2)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网站管理和信息公开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361,805.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61,805.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3,265,470.98元,增长64.07%主要原因为:

1. 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减少收入121043.3 

2.退休人员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收入45192.64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收入301510.2 

4.人员调资增资和聘用人员工资,新增收入538405.44

5.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下转移部分(第一批)隆阳区四规合一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减少收入400000

6.隆阳区水体达标方案、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怒江支流-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新增收入669773

7.环境监测与监察,减少收入6000000

8.2016年下半年排污费返还和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中央专项资金,新增收入422380.52

9.蒲缥镇蒲缥村塘子沟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新增收入2000000

10.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减少收入70000

11.环保专项资金及环境监测经费,新增收入3000

12.中心城市创卫工作河道治理, 新增收入1206000

13.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新增收入104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7,175,772.3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425.2元,占总支出的40.04%;项目支出4,302,347.1元,占总支出的59.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551,556.94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支出45192.64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支出301510.2 

3.人员调资增资和聘用人员工资,新增支出538405.44

4.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下转移部分(第一批)隆阳区四规合一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减少支出400000

5.隆阳区水体达标方案、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怒江支流-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新增支出1009773

7. 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减少支出600000元;

8.蒲缥镇蒲缥村塘子沟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新增支出100000

9.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新增支出105887.3

10.环保专项资金及环境监测经费,新增支出3000

11.中心城市创卫工作河道治理, 新增支出1206000

12.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新增支出104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3,425.2元。与上年对比增674,726.7元,增长30.69%主要原因为:

1.退休人员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基本支出45192.64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基本支出301510.2 

3.人员调资增资和聘用人员工资,新增基本支出538405.44

4.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新增基本支出1047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7%,人均9892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93% ,人均16016.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02,347.1元。与上年对比增876,830.24元,增长25.6%主要原因为:

1. 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下转移部分(第一批)隆阳区四规合一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减少项目支出400000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 隆阳区水体达标方案、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怒江支流-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新增项目支出1009773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3. 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减少项目支出6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4. 蒲缥镇蒲缥村塘子沟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0000,项目处于前期工程;

5. 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新增项目支出105887.3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6. 环保专项资金及环境监测经费,新增项目支出3000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7. 中心城市创卫工作河道治理, 新增项目支出1206000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5,772.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551,556.94元,增长27.59%,主要原因为:

1. 退休人员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支出45192.64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新增支出301510.2 

3.人员调资增资和聘用人员工资,新增支出538405.44

4.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下转移部分(第一批)隆阳区四规合一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减少支出400000

5.隆阳区水体达标方案、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怒江支流-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新增支出1009773

7. 2016年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减少支出600000元;

8.蒲缥镇蒲缥村塘子沟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新增支出100000

9.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新增支出105887.3

10.环保专项资金及环境监测经费,新增支出3000

11.中心城市创卫工作河道治理, 新增支出1206000

12.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新增支出104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5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2017年机关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资金301,510.2(单位部分);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645,4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行资金2549111元、区级补助项目前期经费(隆阳区水体达标方案、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怒江支流-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费用)1000000的支出和年初结余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下转移部分(第一批)资金270000元、排污费返还资金578403.43元、2017年拨入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部分蒲缥镇蒲缥村塘子沟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资金300000元、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资金287943.67元、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600000 、环境监测日常工作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6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1%。主要用于中心城市创卫工作河道治理补助资金1206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补贴资金2280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22,744元,完成预算的75.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44元,完成预算的75.8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7256元,年初预算数是30000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接待支出;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8,577.74元,下降7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0,281.01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96.73元,下降26.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70281.01,主要是公务用车收回平台集中管理;

2)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8296.73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减少接待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2,74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4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74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监测站资料初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404.25元,与上年对比增152,830.76元,增长61.73%,主要原因为:

1办公用品购置及书报杂志征订资金,新增30858.87元;

2银行往来手续费用,新增125元;

3水费,新增1682元;

4)电费,减少851.27元;

5)邮电费,减少2918.67元;

6)差旅费,减少2000元;

7)维修(护)费,减少8595元;

8)长期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工时费用,新增53445.03元;

9)委托业务费,减少7000元;

10)工会经费,新增10935元;

11)机关人员交通补贴,新增4365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一般公用经费,68880.12元;

2)长期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及工时费用,135246.33元;

3)工会经费,35368元;

4)机关人员交通补贴,115050元;

5十九大唱歌比赛服装购置等工作,39408.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8,801,806.65元,其中,流动资产3,491,088.9元,固定资产5,310,117.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4,867.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18,540.75元,固定资产减少883,073.5,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600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1086548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6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4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8801806.65

3491088.9

5310117.75

1826715.5

 

 

3483402.25

 

 

 

3000

2400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99,005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99,965元,工程采购支出99,04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及办公设备购置399965元;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与无菌室改造工程项目99040元。

2100%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绿色环保等国有资产,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005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政府债券类的项目。

重点支出项目绩效情况:

1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270000元,用于隆阳区水体达标方案、隆阳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怒江支流-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编制费用,方案的编制为进一步落实好隆阳区水体达标、生物多样性保护,怒江支流-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依据,推进美丽隆阳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其它污染防治支出578403.43,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为隆阳区的空气和人居环境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农村环境保护300000元用于蒲缥镇蒲缥村塘子沟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及报批、招投标等相关工作。通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使整治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面源污染得到明显缓解,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4、环境监测与信息287943.67, 用于环境质量监测及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运行保障,项目实施为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环境统计、环境执法等环保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为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发挥了主要作用。

 5、环境执法监察660000元,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环保部门环境监察执法效能。

6、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06000, 用于中心城市创卫工作河道治理,项目的完成营造了一个水清、岸绿、宜居的自然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8914

 

 

监督索引号530502001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