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 年下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隆财监【2020】28号)

索引号
01525687-7-/2020-1223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支农资金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2-11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

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

 

板桥镇、蒲缥镇、瓦房乡、瓦窑镇芒宽乡、瓦马乡、西邑杨柳乡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扶贫办、区教体局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 年下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隆财监202027号)安排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涉及单位开展的自查结果,结合我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际情况,现对开展隆阳区2020年度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阶段的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重点抽查的乡镇(街道)及部门

板桥镇、蒲缥镇、瓦房乡、瓦窑镇芒宽乡、瓦马乡、西邑杨柳乡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扶贫办、区教体局。

二、抽查时间

20201214日至1225

三、检查分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容波副局长牵头,财政监督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检查组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各分管领导从所分管股室及相关股室抽调。具体分工如下:

汤绍荣:负责板桥镇。由预算股(债务和绩效管理股)配合。

赵红新:负责蒲缥镇、区扶贫办。由国库股、行政政法股、资产管理股配合。

 波:负责瓦房乡、区农业农村局。财政监督股、会计股、社会保障股配合。

余进海:负责瓦窑镇、区教体局。由办公室、国资综合股、教育文化股配合。

杨善莲:负责芒宽乡、区水务局。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非税收入管理股配合。

 斌:负责瓦马乡、区交通局。由综合股、经济建设股配合。

赵丽艳:负责西邑由金融与合作股、金融综合股配合。

 云:负责杨柳乡。由预算股(债务和绩效管理股)法规税政股配合。

四、检查要求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被检查单位形成单独的检查整改通知,整改通知由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审核后统一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各乡镇(街道)及部门根据整改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联系人:杨江雪,联系电话:2220055135****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