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2020 年下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隆财监【2020】28号)
- 索引号
- 01525687-7-/2020-122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支农资金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2-11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
下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
板桥镇、蒲缥镇、瓦房乡、瓦窑镇、芒宽乡、瓦马乡、西邑乡、杨柳乡、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扶贫办、区教体局: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 年下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隆财监〔2020〕27号)安排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涉及单位开展的自查结果,结合我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际情况,现对开展隆阳区2020年度下半年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抽查阶段的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重点抽查的乡镇(街道)及部门
板桥镇、蒲缥镇、瓦房乡、瓦窑镇、芒宽乡、瓦马乡、西邑乡、杨柳乡、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扶贫办、区教体局。
二、抽查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
三、检查分组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容波副局长牵头,局财政监督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检查组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员由各分管领导从所分管股室及相关股室抽调。具体分工如下:
汤绍荣:负责板桥镇。由预算股(债务和绩效管理股)配合。
赵红新:负责蒲缥镇、区扶贫办。由国库股、行政政法股、资产管理股配合。
容 波:负责瓦房乡、区农业农村局。由财政监督股、会计股、社会保障股配合。
余进海:负责瓦窑镇、区教体局。由办公室、国资综合股、教育文化股配合。
杨善莲:负责芒宽乡、区水务局。由农业农村股、资源环境股、非税收入管理股配合。
赵 斌:负责瓦马乡、区交通局。由综合股、经济建设股配合。
赵丽艳:负责西邑乡。由金融与合作股、金融综合股配合。
梁 云:负责杨柳乡。由预算股(债务和绩效管理股)、法规税政股配合。
四、检查要求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被检查单位形成单独的检查整改通知,整改通知由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审核后统一印发至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各乡镇(街道)及部门根据整改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在规定时限内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区财政局财政监督股。联系人:杨江雪,联系电话:2220055、135****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