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阳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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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687-7-/2023-0116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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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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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1-16
关于隆阳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30日在隆阳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隆阳区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受经济下行、疫情反复、执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多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中出现一些政策性、临时性等变动情况。主要是:一是本级可用财力减少,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相应调整支出事项。二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新增专项债券等重点特定专项资金需按政策相应安排支出。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能达到预期,相应调整支出。四是综合考虑本年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补助政策等因素,需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进行调整。五是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临时急需支出等需做预算调列。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要求,需对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二、预算调整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含工贸园区及乡镇,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98亿元,其中:区级14.46亿元,工贸园区0.5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8.83亿元后,收入总量调整为83.8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25亿元。具体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4.9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下降18.6%,比年初预算19.57亿元减收4.5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0.25亿元,非税收入4.73亿元。主要是:由于经济下行、疫情反复、执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以及去年清缴一次性非税收入今年无项目弥补等因素叠加导致公共预算收入减少,虽通过加强征管、加大清缴力度、推进项目等方式,仍无法完全弥补减收缺口。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47.87亿元,增长25.6%,比年初预算14.52亿元增加33.35亿元。主要是:执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上级加大对地方的补助收入增加,同时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
上级结余收入调整为12.32亿元,增长550.1%,比年初预算12.59亿元减少0.27亿元。主要是:与上级结算财力性补助减少,压减结转规模。
调入资金调整为5.41亿元,下降21.1%,比年初预算10.7亿元减少5.29亿元。主要是:预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未能达到预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能实现年初预算调入0.8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调整为3.15亿元,增长9.3%,比年初预算3.18亿元减少0.03亿元。主要是:工贸园区减少,为再融资置换债务。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08亿元,比年初预算纯增。主要是:与上级结算后增加,为落实保工资需求,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支出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亿元,其中:区级51.5亿元,工贸园区2.4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32亿元后,支出总量为63.22亿元。具体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3.9亿元,增长24.4%,比年初预算43.33亿元增支10.57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上解支出调整为5.87亿元,下降39.2%,比年初预算4.76亿元增加1.1亿元。主要是:9月省级调库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垫付35%部分1.04亿元,在年末需增加上解归还省级。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5亿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3)平衡情况。本次调整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83.8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63.2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0.59亿元(均为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2.区本级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区本级(不含工贸园区及乡镇,下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入预计完成13.7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乡镇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6.27亿元后,收入总量调整为79.9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08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3.72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长8.4%,比年初预算17.57亿元减收3.8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07亿元,非税收入4.65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45.56亿元,增长20.4%,比年初预算12.84亿元增加32.72亿元。
乡镇上解收入调整为0.35亿元,下降86.6%,比年初预算0.78亿元减少0.43亿元。
上级结余收入调整为12.12亿元,增长669.1%,比年初预算12.27亿元减少0.15亿元。
调入资金调整为5.4亿元,下降20%,比年初预算10.7亿元减少5.3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调整为2.76亿元,增长30.7%,与年初预算一致。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08亿元,比年初预算纯增。
(2)支出预算调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78亿元,补助乡镇3.18亿元后,支出总量为59.66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7.7亿元,增长32.4%,比年初预算37.95亿元增支9.75亿元。
上解支出调整为5.75亿元,下降36.8%,比年初预算4.65亿元增加1.1亿元。
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3.18亿元,下降22.6%,比年初预算3.65亿元减少0.47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3亿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3)平衡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入总量为79.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59.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0.33亿元(均为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全区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46亿元,其中:区级9.21亿元,工贸园区1.2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8.25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8.7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9亿元。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10.46亿元,增长31.7%,比年初预算11.86亿元减收1.41亿元。主要是:工贸园区土地出让未能达到预期。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16亿元,增长31.4%,比年初预算5.7亿元减少4.54亿元。主要是:中心城市土地出让未能达到预期,以及市级应补未足额补助,导致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上年结余调整为1.57亿元,增长297.7%,比年初预算1.47增加0.1亿元。主要是:与上级结算后工贸园区增加。
调入资金调整为0.55亿元,增长31.1%,比年初预算纯增。主要是:项目单位缴入新增专项债券利息。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整为14.97亿元,增长15%,比年初预算12.57亿元增加2.4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增加2.4亿元,专项用于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项目1亿元,中心城区南北片区供水工程1.3亿元,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0.1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9.95亿元,其中:区级18.5亿元,工贸园区1.45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3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6.98亿元。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9.95亿元,增长20.9%,比年初预算23.84减少3.89亿元。主要是:安排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入公共预算安排支出,相应减少安排政府性基支出。
上解支出调整为0.26亿元,下降73.2%,比年初预算减少0.04亿元。主要是:工贸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应上解省级支出相应减少。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7亿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调出资金调整为5.2亿元,增长383.6%,比年初预算增加0.3亿元。主要是:安排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3)平衡情况。本次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28.7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26.9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1.73亿元(均为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2.区本级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后收入预计完成9.21亿元,增长25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7.8亿元后,收入总量为27.0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24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9.21亿元,增长258.1%,比年初预算8.87亿元增收0.34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1.01亿元,增长17.1%,比年初预算5.55亿元减少4.54亿元。
上年结余调整为1.34亿元,增长5848.4%,与年初预算一致。
调入资金调整为0.55亿元,增长71.2%,比年初预算纯增。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整为14.9亿元,增长16.8%,比年初预算12.5亿元增加2.4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35亿元,增长70.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93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5.28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18.35亿元,增长70.7%,比年初预算20.64减少2.29亿元。
上解支出调整为0.22亿元,下降76.4%,比年初预算增加84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1亿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调出资金调整为5.2亿元,增长383.6%,比年初预算4.9增加0.3亿元。
(3)平衡情况。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后收入总量为27.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25.2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1.73亿元(均为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上年结余39万元后,收入总量为6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7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3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0万元(均为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主要是:受市场低迷影响,年初预算0.8亿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调入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未能实现,收支总量相应调减。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与全区数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预算调整
本次调整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15亿元,增长28.7%,比年初预算23.56亿元增加2.59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4.33亿元,利息收入0.2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11.0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1亿元,收入总量为31.66亿元。收入调整综合考虑各项基金实际运行情况,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人数、财政对基金补助预算执行情况等因素,仅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进行调整,其他险种不进行调整。
2.支出预算调整
本次调整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4亿元,增长32.9%,比年初预算21.33亿元增加2.07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2.5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96亿元,支出总量为28.36亿元。支出调整根据基金实际运行情况,综合考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支出情况,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支出进行调整,其他险种不进行调整。
3.平衡情况
本次调整后,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为31.6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为28.36亿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3.3亿元,上年结余8.8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17亿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工贸园区和乡级的社会保险基金不独立核算,故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数与全区数一致。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止2022年末,隆阳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68.47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024亿元;专项债务49.45亿元(含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13.4亿元)。根据《预算法》等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目前,上级财政部门尚未核定下达隆阳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核定后,将及时按程序报审。
以上预算调整方案已按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议,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