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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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87-7/20240111-00002
发文机构
隆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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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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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11

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隆阳区2023年地方财政

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1229在隆阳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

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隆阳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一、预算调整的背景

今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中出现一些政策性、临时性的变动情况。主要是:一是本级可用财力减少,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相应调整支出事项;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新增专项债券等重点特定专项资金需按政策相应安排支出;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能达到预期,相应调整支出;四是未纳入年初预算的临时急需支出等需做预算调列;五是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专项用于清欠企业账款,相应调整预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对于预算调整的有关要求,需对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

预算调整内容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含产业园区及乡镇,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6.1亿元,其中:区级15.1亿元(区本级14亿元,15个乡镇1.1亿元),产业园区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9.2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53亿元、调入资金0.1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8亿元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30.41亿元,收入总量调整为111.6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6.76亿元。具体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6.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长19.5%,比年初预算15.27亿元增收0.83亿元。主要是:由于2022年执行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影响基数减小,以及年初保山城投(集团)公司缴入公共租赁住房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2亿元带动增收,增收0.83亿元主要用于防风化债支出。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49.27亿元,增长4.2%,比年初预算41.21亿元增加8.06亿元。主要是: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增加。

上级结余收入调整为15.53亿元,增长26.1%,比年初预算15.52亿元增加0.01亿元。主要是:与上级财政结算后产业园区增加结转

调入资金调整为0.13亿元,下降96.9%,比年初预算10.53亿元减少10.4亿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影响调入资金未能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能实现,导致年初预算调入无法实现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18亿元,增长138.3%比年初预算纯增。主要是:与上级结算后增加,为落实保工资需求,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调整为30.41亿元,增长866.2%,比年初预算2.34亿元增加28.07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28.07亿元,专项用于清欠企业账款

2)支出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5亿元,其中:区级55.59亿元(区本级50.67亿元,15个乡镇4.92亿元),产业园区3.0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67亿元、调出资金1.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3亿元,支出总量为96.4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83亿元。具体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8.65亿元,增长6.5%,比年初预算55.65亿元增支3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以及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需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列支,支出相应增加。

上解支出调整为5.67亿元,下降7.6%,比年初预算4.6亿元增加1.07亿元。主要是:“迈科瑞丰”融资项目涉及本金增加0.24亿元,2022年第6批留抵退税补助增加0.27亿元,智源小学和智源初中上划经费增加0.17亿元,以及中心城市税费等上解增加

调出资金1.7亿元,纯增。主要是:为保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需调出至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1.7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43亿元,增长782.9%,比年初预算2.36亿元增加28.07亿元。主要是:上级下达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28.07亿元,专项用于清欠企业账款

3)平衡情况。本次调整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11.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96.4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17亿元(均为上级专项资金)。

2.区本级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区本级(不含产业园区及乡镇,下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入预计完成1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乡镇上解收入、上年结余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3.52亿元后,收入总量调整为97.5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02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4亿元,比年初预算13.56亿元增收0.4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22亿元,非税收入4.78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47.37亿元,比年初预算39.47亿元增加7.9亿元。

乡镇上解收入调整为0.64亿元,比年初预算0.56亿元增加0.08亿元。

上级结余收入调整为15.24亿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调入资金调整为0.02亿元,比年初预算10.5亿元减少10.48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调整为20.07亿元,比年初预算2.18亿元增加17.89亿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0.18亿元,比年初预算纯增。

2)支出预算调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乡镇、调出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83亿元,支出总量为82.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3.26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0.67亿元,比年初预算48.4亿元增支2.27亿元。

上解支出调整为5.58亿元,比年初预算4.55亿元增加1.03亿元。

调出资金调整为1.7亿元,比年初预算纯增。

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4.45亿元,比年初预算4.1亿元增加0.35亿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1亿元,比年初预算2.2亿元增加17.9亿元。

3)平衡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后收入总量为97.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82.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02亿元(均为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全区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8.25亿元,其中:区级5.55亿元,产业园区2.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59亿元、调入资金2.06亿元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2.98亿元,收入总量为35.69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66亿元。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8.25亿元,下降19.3%,比年初预算17.8亿元减收9.55亿元。主要是:经济整体下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未能达到预期。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0.81亿元,下降45%,比年初预算6.10亿元减少5.29亿元。主要是:中心城市土地出让未能达到预期,以及市级应补未足额补助,导致上级补助收入减少。

上年结余调整为1.59亿元,增长1.2%,比年初预算1.15亿元增加0.44亿元。主要是:与上级结算后上级补助增加。

调入资金调整为2.06亿元,增长93.8%,比年初预算0.5亿元增加1.56亿元。主要是:为保障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安排支出1.7亿元,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缴入新增专项债项目利息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整为22.98亿元,增长53.5%,比年初预算3.48亿元增加19.5亿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增加19.5亿元,专项用于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融资项目资金1亿元,大瑞铁路蒲缥站站前广场及综合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0.43亿元,保山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3.1亿元,隆阳区中心城区排水单元改造及水质提升利用工程项目1.3亿元,隆阳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1.07亿元,保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保山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0.8亿元,保山市中心城区青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0.7亿,保山市隆阳区东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4亿元,保山绿色载能产业示范园供水管网及青阳水厂扩建工程3亿元,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1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本次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9.71亿元,其中:区级23.22亿元(区本级22.32亿元,15个乡镇0.9亿元),产业园区6.49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33亿元、调出资金0.11亿元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6亿元,支出总量为33.9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89亿元。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29.71亿元,增长34.8%,比年初预算18.73亿元增加10.98亿元。变动因素有增有减,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专项安排项目支出增加19.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未能达到预期,影响土地成本支出减少

上解支出调整为0.33亿元,增加32.5%,比年初预算0.5亿元减少0.17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达到预期,应上解省级支出相应减少。

调出资金调整为0.11亿元,下降97.2%,比年初预算6.03亿元减少5.92亿元。主要是: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及中心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能达到预期,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相应减少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76亿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平衡情况。本次调整后,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5.6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33.9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1.78亿元(均为上级专项资金)。

2.区本级调整情况

1)收入预算调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5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1.56亿元,收入总量为27.1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44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5.55亿元,比年初预算16亿元减收10.45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0.81亿元,比年初预算6.1亿元减少5.29亿元。

上年结余调整为1.52亿元,比年初预算1.15亿元增加0.37亿元。

调入资金调整为1.9亿元,比年初预算0.5亿元增加1.4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整为17.33亿元,比年初预算1.93亿元增加15.4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2.3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补助乡镇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1亿元后,支出总量为25.53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14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同全区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具体为:

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22.32亿元,比年初预算16.71增支5.61亿元。

上解支出调整为0.19亿元,比年初预算0.45亿元减少0.26万元。

调出资金调整为0亿元,比年初预算6亿元纯减。

补助下级支出调整为0.9亿元,比年初预算0.4亿元增加0.5亿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2亿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平衡情况。区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后收入总量为27.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25.5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转1.58亿元(均为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后,收入总量为5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5亿元。主要是:受市场低迷影响,年初预算3.5亿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未能实现,收支总量相应调减。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56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本级与全区数一致,不再单独作说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综合考虑各项基金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隆阳区20231-11月执行情况,无需对社会保险基金作调整,待决算时一并报告。

三、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2023年末,隆阳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预计115.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95亿元(含特殊再融资一般债券28.07亿元);专项债务68.67亿元(含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19.5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目前,上级财政部门尚未核定下达隆阳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核定后,将及时按程序报审

以上预算调整方案已按程序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审议,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