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拟命名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的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22-110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生态文明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1-01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拟命名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单位的公示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 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东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在各单位初审上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2022年第二次申报的18个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经审查共有区人大、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16个创建单位达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考核指标要求,拟命名为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拟命名的16个创建单位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yang.gov.cn/zfxxgk/bm_xxgk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924)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1119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接受对拟命名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兼传真):0871-2121107 

通讯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永昌路223号

     编:678000

    电子邮箱:lyhb2140176@163.com

  

附件:拟命名的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办公室

2022111

 

  

 

 

 

 

 

 

 

 

 

 

 

 

 

附件

拟命名的隆阳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名单

(共计16个)

   

区委办公室

区委组织部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妇女联合会

区委宣传部

区供销社

区委政研室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区红十字会

区人民法院

区委编办

区应急管理局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