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22日)

索引号
01525649-8-/2022-112202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1-22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2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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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保山潞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塑料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潞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潞江镇芒旦村曼海组,租用云南春风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建生产厂房进行改造。年产塑料筐1.5万吨,项目分两期,其中:一期年产0.75万吨,二期年产0.75万吨。于2022年3月21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代码:2204-530502-04-01-744434。建设内容:改造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及配套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92万元,占总投资的19.96%。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8年12月建成投产,二期仅对设备进行安装。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生产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食堂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限值,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严禁外排。

3.对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冷却水循环水池、生活污水收集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一般防渗;对办公生活区及厂区内空地进行简单防渗。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能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4.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及管理,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效率为85%)+“蓄热式热力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后(效率为85%),由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颗粒物经车间沉降后呈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限值要求;热熔挤出时产生的少量恶臭,经厂房阻隔及车间通风后外排,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建标准20(无量纲);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由屋顶排放。

5.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密封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屯垃圾收集点处置;未成形废料、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包装袋收集后存储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