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22日)

索引号
01525649-8-/2022-112202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2-11-22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22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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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保山安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房屋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安和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村,租用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康复中心,对原有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改造面积12000m2。于2022年6月29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代码:2206-530502-04-01-828615。建设内容:设置精神科、内科、中医科,改造完成后设置床位299张。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万元,占总投资的10.05%。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租用残疾人托养中心和康复中心进行装修改造,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和建设,只对房屋进行适当改造。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公厕;少量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中废旧钢铁等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及时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点;生活垃圾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严格执行《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HJ2029-2013中关于各医疗废水的分类收集、预处理要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住院人员废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再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对医疗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隔油池、化粪池、事故池进行一般防渗;对门诊综合楼、住院部进行简单防渗。通过采取以上措施能防止项目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4.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等措施控制恶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5.设备噪声通过密封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7.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规范收集和处置,不得任意销毁或处置,认真做好医疗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痕迹化管理记录,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医疗废物、过期药物和药品经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医废暂存间,交由保山宏源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8.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