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2-041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4-15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隆阳区鸿源废石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隆阳区鸿源废旧矿渣石料处理加工场
|
项目占地7000m2,建设内容:破碎筛分站、物料堆场、办公生活区、雨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1.96万元,占总投资20.98%,建设规模:设置砂石料生产线一条,年加工10万吨,其中1、2、3、4号规格的砂石料各2.5万吨。
|
200
|
隆阳区
|
|
√
|
2022.4.15
|
隆环发〔2022〕42号
|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2〕42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鸿源
废石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
|
隆阳区鸿源废旧矿渣石料处理加工场: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柳雪梅,证号:2017035530352015533611000715)编制的《隆阳区鸿源废石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瓦窑村,于2021年7月19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代码:2107-530502-04-05-453964。项目占地7000m2,建设内容:破碎筛分站、物料堆场、办公生活区、雨水沟、初期雨水收集池、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1.96万元,占总投资20.98%,建设规模:设置砂石料生产线一条,年加工10万吨,其中1、2、3、4号规格的砂石料各2.5万吨。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建设期环境管理情况
2020年3月18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在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但已经投入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进行了“未批先建”行政处罚,企业于2020年5月21日已将罚款上缴。综上,该企业不存在建设期环境管理防治措施情况。
三、《隆阳区鸿源废石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规范建设项目区弃渣场及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洒水降尘设施、加工设备防尘等。
2.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矿区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循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综合利用弃渣,确保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杜绝项目区渣土外排,切实控制水土流失。
3.严格控制加工区范围并按照设计文明规范进行生产,进一步强化砂场加工区和运输道路沿线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砂石产品堆存量,切实全面减轻砂场扬尘污染影响。
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计划恢复矿区环境绿化,选用乡土并种植树、草、灌、桥立体绿化,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质量。
5.加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由修理厂商带走,不得在项目区暂存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瓦窑镇生活垃圾处置点,不得私自进行焚烧处理。
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的,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从新审核。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六、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请尽快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