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3月25日)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2-032500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3-25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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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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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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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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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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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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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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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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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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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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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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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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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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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颐康医院康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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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颐康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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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永昌路545号,项目租用已建民房进行改造经营,总建筑面积2980㎡。于2020年12月22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社会备案〔2020〕276号),项目代码:2020-530502-83-03-013944。项目建设内容:设置精神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办公生活区、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1座、医废暂存间1间。建成后设置床位6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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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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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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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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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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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2〕29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保山颐康医院康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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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颐康医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杨丽琴,证号:2017035530352014533613000037)编制的《保山颐康医院康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永昌路545号,项目租用已建民房进行改造经营,总建筑面积2980㎡。于2020年12月22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社会备案〔2020〕276号),项目代码:2020-530502-83-03-013944。项目建设内容:设置精神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办公生活区、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1座、医废暂存间1间。建成后设置床位60张,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1.2万元,占总投资的1.2%。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颐康医院康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活垃圾收集后妥善处置,建筑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强化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和各类废水预处理装置的管理,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废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污水处理站长期稳定的正常运行,使污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产生的异味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
4.项目营运期间严格管理运行设备,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认真做好医疗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痕迹化记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的,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从新报我局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五、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请尽快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