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2021年12月31日)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1-1231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2-31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隆阳区潞江镇大红山石场灰岩矿扩建项目
|
保山星润砂石有限公司
|
占地26684m2,扩建内容:新增破碎站、洗沙区、临时排土场、排水系统、危废暂存间、生活区沉淀池、淋漓水沉淀池、雨季储水池、废气治理设施等,其他可用工程继续沿用。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加工砂石料10万吨。
|
200
|
隆阳区
|
|
√
|
2021.12.31
|
隆环发〔2021〕130号
|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1〕130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潞江镇大红山石场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保山星润砂石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柳雪梅,证号:2017035530352015533611000715)编制的《隆阳区潞江镇大红山石场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大红山,于2021年3月17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530502-04-01-662625。项目占地26684m2,扩建内容:新增破碎站、洗沙区、临时排土场、排水系统、危废暂存间、生活区沉淀池、淋漓水沉淀池、雨季储水池、废气治理设施等,其他可用工程继续沿用。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加工砂石料10万吨,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21%。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潞江镇大红山石场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规范建设项目区弃渣场及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洒水降尘设施、加工设备防尘等,确保本项目建设依法达到环保“三同时”规定。
3.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矿区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循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综合利用弃渣,确保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100%,杜绝项目区渣土外排,切实控制水土流失。
4.严格控制加工区范围并按照设计文明规范进行生产,进一步强化砂场加工区和运输道路沿线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砂石产品堆存量,切实全面减轻砂场扬尘污染影响。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计划恢复矿区环境绿化,选用乡土并种植树、草、灌、桥立体绿化,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质量。
6.加工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要求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三、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的,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从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五、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请尽快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