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2021年12月30日)

索引号
01525649-8-/2021-123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2-30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

占地22060m2,扩建内容:将原有的轮窑改造为隧道窑并配套相关辅助设施,购买安装码坯机、给料机、输送机、搅拌机、自动配水机、双滚动筛、破碎机、窑车、除尘脱硫设备一套、危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后将由原年产3000万块扩大至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

3000

隆阳区

 

2021.12.30

隆环发〔2021〕128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1128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

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编制人员:柳雪梅,证号:2017035530352015533611000715编制的《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王头寨社区202183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8-530502-04-05-771459。项目占地22060m2扩建内容:将原有的轮窑改造为隧道窑并配套相关辅助设施,购买安装码坯机、给料机、输送机、搅拌机、自动配水机、双滚动筛、破碎机、窑车、除尘脱硫设备一套、危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后将由原年产3000万块扩大至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66.5万元,占总投资2.22%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装修过程对材料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安装设备时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设施、设备安装的包装箱、边角废料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除尘脱硫用水为循环用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汇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再排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控制标准后暂存于10m³的清水池,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管理及日常维护,保证窑炉废气经除尘脱硫系统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22m排气筒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项目无组织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

4.禁止在夜间进行生产,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坯、除尘灰、煤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硫循环水池石膏定期清掏后进行外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送予周边农户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隔油池废油脂清理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加强项目营运期间的日常管理,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需做到100%处置及利用。

三、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的,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从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在启动生产设备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

五、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请尽快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1123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