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2月30日)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1-123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2-30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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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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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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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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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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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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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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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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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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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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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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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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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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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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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王头寨社区,于2021年8月3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8-530502-04-05-771459。项目占地22060m2,扩建内容:将原有的轮窑改造为隧道窑并配套相关辅助设施,购买安装码坯机、给料机、输送机、搅拌机、自动配水机、双滚动筛、破碎机、窑车、除尘脱硫设备一套、危废暂存间等。项目建成后将由原年产3000万块扩大至年产9000万块页岩砖,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66.5万元,占总投资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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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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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装修过程对材料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安装设备时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设施、设备安装的包装箱、边角废料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除尘脱硫用水为循环用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同汇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再排入自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控制标准后暂存于10m³的清水池,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不得外排。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管理及日常维护,保证窑炉废气经除尘脱硫系统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22m排气筒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项目无组织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
4.禁止在夜间进行生产,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坯、除尘灰、煤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脱硫循环水池石膏定期清掏后进行外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送予周边农户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隔油池废油脂清理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加强项目营运期间的日常管理,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需做到100%处置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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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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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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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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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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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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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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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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