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2月28日)

索引号
01525649-8-/2021-1228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2-28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2月28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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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保山昶都电极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0吨金属硅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昶都电极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本项目使用昶都电极石墨电极项目1#原料车间,占地面积1260㎡。于2021年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2109-530502-04-01-296842。建设内容:新增中水收集罐一个、排气筒及布袋除尘设备一套,购买安装颚式破碎机、振动筛、摇摆筛、提升机、磁选机等生产设备,建设金属硅颗粒生产线 1 条,其他工程均依托《保山昶都电极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建工程。项目建成年加工50000吨金属硅颗粒,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7.55万元,占总投资的2.755%。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装修过程对材料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安装设备时不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设施、设备安装的包装箱、边角废料等,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运营期本项目的厂房清洁废水集中收集后依托电极石墨项目已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得外排;员工生活废水依托处理。

3.运营期车间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车间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高17m的排气筒排放;加强对车间的设备及地面清洗,以减小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4.禁止在夜间进行生产,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对进出车辆限速,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类标准。

5.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