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11月17日)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1-111701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11-1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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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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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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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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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万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泡沫制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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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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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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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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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万居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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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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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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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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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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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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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行政村(云南福能达人石有限责任公司旁),租用保山铁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占地面积3456㎡。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厂房,建设一条泡沫包装箱生产线和一条泡沫隔热隔音材料生产线,年生产泡沫箱800万个、泡沫隔热隔音材料50000m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8.5万元,占总投资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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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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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后进行综合利用,不得外排;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分为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依托保山市伟康贸易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期待园区公共卫生间建成后,依托使用。该项目建成后,近期运行和后期运行其生活污水均依托处理,不直接外排。
3.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除尘处理后通过3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车间的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经自然稀释扩散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周边加强绿化,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全部外售;锅炉灰渣与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水膜除尘沉渣定期清掏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分类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树脂由厂商直接更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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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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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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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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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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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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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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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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