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2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20-1127008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1-2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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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悬浮生产车间二车间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中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板桥厂区内),占地面积3780㎡。建设内容:改造建设车间三级防护区域约1100㎡、高风险操作区及其背景区域约700㎡、厂区污水处理系统;优化调整提升局部关键流体工艺管道系统;增添部分关键工艺设备系统。建成规模:年产口蹄疫苗5亿毫升(折合为政府采购苗),项目总投资3399.3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36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本项目产生的有毒废水经收集至活毒废水处理间进行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无毒废水直接收集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加强对厂内的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最终的外排废水达到《生物工程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标准中浓度限值。

3.加强对车间的日常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证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车间内的发酵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经过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标准限值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4.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设备的安装,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滤膜经灭活、消毒后与处理过的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送至保山市垃圾填埋场处,不得随意、私自丢弃处置;本项目车间废气净化系统产生的废滤布及车间排气筒产生的废活性炭经灭活、消毒处理后与废矿物油、废弃试剂、废化学品、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的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废包装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进行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纯化水制水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企业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100%处置或综合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