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10_C/2021-012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10-16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隆阳区长浪坝沙场变更项目

保山市隆阳区长浪坝采沙场

变更内容:采砂区范围缩减约50%,原产品堆料区中800㎡变更为破碎站并新增破碎设备一套、配套建设200㎡水洗泥堆场,原产品堆料区中3000㎡变更为项目原砂、石料堆放区,新增生产区、生产设备等相应的环保设施。

100

隆阳区

 

2020.10.16

隆环发〔2020〕14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014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长浪坝沙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隆阳区长浪坝采沙场

你沙场提交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长浪坝沙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于2017321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隆阳区长浪坝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隆环发〔201723),因项目发生较大变动,现进行变更,变更内容:采砂区范围缩减约50%,原产品堆料区中800㎡变更为破碎站并新增破碎设备一套、配套建设200㎡水洗泥堆场,原产品堆料区中3000㎡变更为项目原砂、石料堆放区,新增生产区、生产设备等相应的环保设施我局同意按照该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长浪坝沙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变更建设时,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规范建设堆料场、表土堆及污水收集沉淀池、洒水降尘设施、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等,确保本项目建设依法达到环保“三同时”规定。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补充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生活、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得外排;固体废物做到100%处置或综合利用;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并按照设计文明规范开采。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0 年101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