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0月30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103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10-30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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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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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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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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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辉来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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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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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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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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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辉来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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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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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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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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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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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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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10号,占地面积1142.34㎡。原有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此次改扩建内容包括:厂房1层新增酥点生产线、厂房2层新增油炸类生产线、厂房3层新增火腿及豆沙制作间、新增冷库、新增隔油沉淀池2个、液化石油气废气排放筒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0万元。改扩建后年生产销售面包80t、蛋糕60t、酥点15t、月饼15t、油炸类糕点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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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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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统一收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至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所产生的生产废水经1#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厨房废水统一收集排入2#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废水收集至化粪池进行处理;所有外排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加强管理,并定期清理化粪池、隔油沉淀池,避免所有外排废水非正常排放。
3.加强对天然气锅炉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证其产生的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天然气标准后经10m排气筒排放;液化石油气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生产车间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标准后排放。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油炸废油、过期产品经统一收集后综合利用,不得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鸡蛋壳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隔油沉淀池废油脂定期清掏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综上,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做到100%处置或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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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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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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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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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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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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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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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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