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402006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02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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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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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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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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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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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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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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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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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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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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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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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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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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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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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易尔康清洁服务中心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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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易尔康清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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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176㎡。对已建用房进行改造经营,建设内容:装修厂房,购置安装餐具清洗、消毒、包装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建成规模:日清洗餐具1.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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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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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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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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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2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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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0〕37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保山市易尔康清洁服务中心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易尔康清洁服务中心:
你公司提交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市易尔康清洁服务中心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小屯小区,占地面积176㎡。对已建用房进行改造经营,建设内容:装修厂房,购置安装餐具清洗、消毒、包装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建成规模:日清洗餐具1.5万套,项目总投资13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9.8万元,占总投资21.59%。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保山市易尔康清洁服务中心餐具清洗消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对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收集进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定期清理化粪池,避免外排废水非正常排放。
3.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使其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锅炉废气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周围居民休息时间段运营,且运行期间厂界噪声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5.破损餐具单独包装与厨余垃圾、炉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废弃试纸属于一般固废可并入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除尘渣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