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1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20-0617019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0-06-1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6月17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39971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13539
电子邮箱:lyhb2140176@163.com

项目名称

保山祥富商贸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祥富商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滇西机械建材商贸城内,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经营,占地面积7080㎡。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循环水池及其他相应环保设施。建成年加工单层钢化玻璃、中空钢化玻璃和磨砂玻璃共2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8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7.16万元,占总投资1.86%。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各加工工段废水经收集排入自建的循环水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收集汇入化粪池进行处理,最终排入商贸城已建的公共化粪池处理

3.加强对加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项目区的清扫制度,保证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废矿物油、玻璃胶塑料内袋分类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玻璃渣、废玻璃胶桶收集后由厂商回收;铝条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与油水分离器油渣、磨砂灰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有关单位定期进行清掏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